判处有期徒刑10年、9年6个月……检方求刑5年
法院 "参与程度较单纯收取现金者更重"
两名20多岁男子因安装可将主叫号码改为010的中继设备,参与涉案金额达11亿韩元的电信诈骗,在一审中被判处重刑,刑期接近检方求刑的两倍。
首尔南部地方法院刑事第9独任法庭法官Go Soyoung于14日以违反《电信诈骗受害损失返还法》等罪名,判处被拘押起诉的Park(21岁)有期徒刑10年,判处Paeng(20岁)有期徒刑9年6个月。此外,法院还下令向Park追缴3729万韩元,向Paeng追缴2244万韩元。
Park等人被控于2025年10月至2026年5月,在全国各地的汽车旅馆安装并运营号码伪装中继设备,使来电显示为韩国国内“010”号码,并参与诈骗活动,从39名受害者处骗取约11亿韩元,因此被提起公诉。
经调查,Park等人通过Telegram、微信等通讯工具接受境外诈骗团伙指示,每隔一周在全国各地的汽车旅馆之间转移并运营中继设备。他们利用从海外通过快递送来的136部非法手机和395张用户身份识别卡,伪造网络电话的主叫号码,使其显示为韩国国内“010”号码。据查,Park还另行答应收取转账金额的0.5%作为报酬,将受害者汇出的2000万韩元转入其他账户,从而协助诈骗。
法官Go表示:“有组织的电信金融诈骗不仅会使不特定多数受害者遭受难以弥补的损失,也会对社会造成严重危害。被告收取报酬,负责运营和管理伪装主叫号码的中继设备,其参与程度远重于单纯负责收取现金的人员;加之犯罪手段恶劣,必须予以更严厉的惩处。”她还指出:“受害者近40人,损失金额超过10亿韩元,受害规模巨大;被告没有努力弥补损失,也未获得受害者谅解。”
不过,对于Paeng被控违反《电子金融交易法》的部分指控,即提供虚拟货币钱包地址,法院判定无罪。理由是,虚拟货币钱包地址不属于《电子金融交易法》所称的账户相关信息。至于从非法销售用户身份识别卡者处获取账户信息的行为,则被认定有罪。
法院以共同侵权责任限制等问题为由,驳回受害者提出的赔偿命令申请。此前,检方在2026年9月的审理终结庭审中,分别对Park和Paeng求刑有期徒刑5年。
版权所有 © 阿视亚经济。未经许可不得转载,禁止用于AI训练及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