担忧劳动领域非专业人员不断增加
短期培训难以提升专业能力
劳动者权利救济也可能延迟
自1953年《劳动基准法》制定以来,维持了73年的检察官指挥下劳动监察官体制被废除,全国5100余名劳动监察官开始独立侦查。不过,外界担忧,虽然侦查权限扩大了,但专业能力尚未充分具备。政府着手设立专门教育机构,国会甚至提出了旨在恢复检察官事前侦查指挥权的法案。
据政府部门14日透露,雇佣劳动部决定翻新并利用政府世宗办公楼内的办公室,以便尽早开办暂定名为“劳动侦查教育中心”的机构。该部计划利用明年编列的43亿韩元新设教育机构预算,先行开办教育中心,并考虑从中长期来看新建一栋配备独立教育设施的大楼。
雇佣劳动部之所以急于设立教育机构,是因为劳动监察官在侦查过程中需要自行判断的事项范围扩大了。修订后的《刑事诉讼法》于本月2日施行后,检察官对特别司法警察的事前侦查指挥权被废除。因此,全国5131名劳动监察官在发现犯罪或着手强制侦查时,无须事先向检察官报告,而是经所属地方劳动机关内部审批后处理案件。
问题在于,从年底起,针对雇员不足30人的企业的监察权将移交给17个市、道地方政府(地方劳动监察官),这进一步加剧了外界对非专业人员数量膨胀的担忧。目前,劳动监察官中具备专业劳动知识的律师或公认劳动师资格人员不足1%。法律界和产业界警告称,随着事前法律审查这一司法缓冲机制消失,侦查延误和过度侦查可能同时发生。如果初期侦查在法律层面不够完备,案件移送检方后可能引发大规模“要求补充侦查”,导致欠薪等劳动者权益救济遥遥无期。也有人担心,如果再叠加内部业绩主义,可能会出现针对小微企业的不当立案或过度侦查。
政府计划到2028年将劳动监察官增至约8000人,并强化其侦查能力。雇佣劳动部从本周起开展为期8周的新任监察官培训课程,但普遍观点认为,仅靠短期培训,难以掌握《刑事诉讼法》和复杂的劳动判例。高丽大学法学专门研究生院教授 Park Jisun指出:“仅靠短期培训,要让劳动监察官填补检察机关补充侦查职能的空缺,负担很重。修法后,劳动者用以消除对侦查过程不安感的手段也变得薄弱了。”
随着制度层面的不安感加剧,国会立即采取立法行动进行制衡。国民力量党议员 Kim Wisang于本月1日牵头提出《刑事诉讼法部分修正案》(第245条之10),内容是恢复检察官对特别司法警察的事前侦查指挥权。提出该案的理由是,特别司法警察由未接受正规刑事法律教育的一般行政公务员组成,其法律判断能力和遵守正当程序的能力差异较大。Kim Wisang强调:“特别司法警察负责侦查劳动等特殊行政领域的犯罪,应恢复事前侦查指挥权,以确保侦查专业性和法律监督,确立公正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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