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法官鼓励金问题在审计院也引发交锋……Kim Eui-gyeom:“大法院院长秘书官挨个走进大法官办公室发钱”[2026国政监察]
审计院国政监察中,大法官鼓励金也成为争议焦点
审计院院长 "大法官鼓励金应认定为由机构负责人发放"
向大法官等发放鼓励金一事,也成为审计院国政监查的争议焦点。共同民主党援引审计院的审计结果,声称已确认大法院院长 Jo Heedae 发放过鼓励金。国民力量党则指出,前大法院院长 Kim Myeongsu 任内也曾发放鼓励金,并借此强调相关问题并非出现在 Jo Heedae 任内的大法院。
国会法制司法委员会共同民主党干事 Kim Euigyeom 议员12日查阅了审计院从大法院取得的资料等,并公开了向大法官等发放鼓励金的流程。Kim 议员称:“刚才查阅了两份资料,一份是拨款决议书,另一份是对审计院索取资料的答复。”他表示:“从拨款决议书的内容来看,正如 Jo 院长所说,拨款负责人取出现金后交给 Jo 院长的秘书长,秘书官再拿着现金逐一到13名大法官的办公室,分别发放100万、200万、300万韩元。”他接着说:“Jo 院长称‘只是拨款负责人自行处理,我并不知情’,但自己的秘书长、秘书官把送到自己办公室的现金收下,还盖了章,却说‘我不知道’,这说得通吗?根据执行指引,鼓励金的发放主体是机构负责人,因此这不就等于机构负责人发放了吗?”
此前,Jo 院长在本月6日的大法院国政监查上,就以现金形式发放大法官鼓励金一事表示:“国家薪水或鼓励金并非由大法院院长支出,而是由拨款负责人负责支出,大法院院长完全不参与。”
此外,针对大法院提交给审计院的答复材料,Kim 议员还介绍称:“财务主管称其为‘大法院院长向大法官发放的鼓励金’。”也就是说,大法院方面同样认为鼓励金是由 Jo 院长发放的。他补充说:“大法官除现金外,还另有专项业务经费,每月以银行卡形式领取520万韩元;此外还会额外发放200万至300万韩元现金。”对此,法制司法委员会委员要求查阅相关资料,并在午餐时间查看了有关材料。
审计院院长 Kim Hocheol 就鼓励金一事答复称:“按照审计院对预算执行指引的理解,鼓励金的发放主体是机构负责人,具体发放也由机构负责人实施。由于在发放和领取过程中确认发放、领取情况以及确认发放事实时,记录显示是由机构负责人发放,因此根据预算执行指引,我们认定该款项由机构负责人发放。”
另一方面,担任法制司法委员会国民力量党干事的 Park Hyeongsu 议员介绍称:“(查阅资料后发现)从2022年至2025年,发放的鼓励金约为12亿韩元,其中一半以上是在前大法院院长 Kim Myeongsu 任内发放的。”Park 议员表示:“当时发放鼓励金的方式与现在完全相同。现在却把事情说得像是大法院院长挪用了现金、闹出了大乱子,那么,这种说法不也应该适用于前大法院院长 Kim 吗?”
此外,Park 议员还尖锐批评称:“提问的方式让人分不清这究竟是对大法院的审计,还是对审计院的审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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