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年半内以死者名义开具的管制药品处方达150起
死亡信息每月仅更新一次……无法拦截处方
28起冒用身份案件移交调查……未跟踪处罚情况
#. A某将已故配偶伪装成“行动不便的患者”,代为开具了包括唑吡坦、氯硝西泮在内的20片精神药品处方。其给出的理由是配偶无法亲自前往医院。直到药品开出后,A某才因涉嫌冒用死者名义被查获,并被移交警方调查。
#. B某谎称已故子女仍然在世,代为开具了包括镇静催眠药、抗焦虑药在内的5种医疗用管制药品处方。此后,保健部门对相关医疗机构进行现场检查时,迟迟才发现冒用身份的迹象,B某因此接受警方调查。
以死者名义开具医疗用管制药品处方的案例屡禁不止。究其原因,既有处方环节未能及时筛查出死者身份信息的问题,也与未对涉嫌冒名案例的处罚结果进行统一管理密切相关。有意见指出,应完善管理体系。
据国会保健福祉委员会所属共同民主党议员Park Jiwon从食品医药品安全处获取的资料显示,在居民登记注销死亡信息后,仍开具医疗用管制药品处方的记录,2023年为57起,2024年为32起,2025年为27起。今年仅上半年就有34起,已超过去年全年数量。期间,医疗用管制药品的处方量达到3700余份。
处方记录涉及从强效麻醉性镇痛药到安眠药、食欲抑制剂等多种药物。按药物种类来看,麻醉性镇痛药处方达50起。其中,非注射用芬太尼最多,为27起,其次是吗啡8起、羟考酮13起、哌替啶2起。唑吡坦等安眠药有38起,芬特明、芬迪美曲嗪等食欲抑制剂也有12起。
未能事先筛查以死者名义开具的管制药品处方,背后存在信息衔接和管理系统方面的局限。食品医药品安全处虽然通过行政安全部的居民登记电子信息获取死亡注销信息,但信息每月仅更新一次。该部门运营的管制药品综合管理系统,采用事后接收医疗机构和药店处方、调配及给药记录的机制。这意味着,即使有人以死者名义开具处方,系统也无法实时发出警告或直接拦截处方。换言之,只能在处方开出后再与死亡信息进行比对,确认是否存在异常。
问题在于,冒用死者身份被查获后,管理工作仍存在空白,导致类似的管制药品非法处方屡次发生。食品医药品安全处确认冒用死者名义违规并移交调查的案例,2023年有12起、2024年有8起、2025年有5起,今年上半年有3起,共计28起。然而,该部门答复称:“警方、检察院、法院及地方政府分别开展的调查,以及刑事处罚或行政处分情况,并未纳入统一管理。”也就是说,该部门仅负责查获违规事实并移交调查机关,之后案件如何处理,包括处罚或行政处分结果,均未予管理。
有意见认为,要防止以死者名义开具管制药品处方的情况反复发生,就应将死亡信息与实际处方、药品调配环节相衔接,实现实时核查,同时强化患者身份确认程序。目前,食品医药品安全处运营的管制药品综合管理系统只能核查处方开具后的记录,因此需要建立一套机制,让医疗机构和药店能够事先确认是否有人使用死者名义。此外,调查机关移交后,由相关机构衔接管理处罚及行政处分结果,也被视为亟待改进的事项。
Park议员敦促称:“以死者名义留下管制药品处方记录,根本原因在于信息衔接迟缓、每月仅更新一次,以及缺乏实时拦截系统。必须立即建立覆盖全流程的管理体系,将死亡信息与实际处方、药品调配环节实时联动,从源头杜绝滥用,并严格追踪移交调查后的处罚及行政处分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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