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法院不经审理驳回税务机关上诉
在最高法院即将就前总统Yoon Suk Yeol“妨碍逮捕”案作出判决之际,9日,首尔瑞草区最高法院前设置了铁制围栏。2026.7.9 记者 Kang Jinhyung
View original image谷歌韩国在针对税务机关提起的、涉案金额达1540亿韩元的法人税征收处分撤销诉讼中最终胜诉。
据法律界12日消息,大法院特别第二庭(主审大法官 Oh Kyungmi)于8日就谷歌韩国针对首尔驿三税务署署长提起的法人税等征收处分撤销诉讼上诉案,裁定维持原审判决,判谷歌韩国胜诉。所谓“不经审理驳回”,是指在原审判决不存在法律规定的事由(如法律适用错误)时,不对案件实体进行审理,直接驳回上诉的制度。
此前,税务机关于2020年向谷歌韩国征收约1540亿韩元的法人税和地方所得税。谷歌韩国认为,其向新加坡法人谷歌亚太支付的广告转售手续费属于新加坡法人的营业所得,不属于韩国境内的征税范围,因此没有代扣代缴税款。
税务机关则认定,该项所得属于韩国境内的应税特许权使用费所得,并据此征收法人税。谷歌韩国对此不服,提起诉讼。一审于2025年1月撤销税务机关征收法人税的处分,支持谷歌韩国的主张。二审也于今年5月驳回驿三税务署署长的上诉,维持了相同判决。不过,二审撤销了一审判决中涉及江南区区长的部分,并驳回谷歌韩国对该部分提起的诉讼。
其意在于,地方所得税与法人税挂钩,既然法人税征收处分已被撤销,便没有必要另行针对江南区区长请求撤销相关处分。税务机关对此不服并提起上诉,但大法院以不经审理驳回上诉,谷歌韩国胜诉由此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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