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安漏油事故相关公益基金支出率低迷……法院指出:"被用于运营费用而耗尽"
法院判决,为救助2007年忠清南道泰安漏油事故受灾民众而成立的团体,必须返还约2800亿韩元基金。法院认为,这些团体没有开展以公益为目的的事业,而是将基金用于职员工资等运营费用。
据10日《联合新闻》及法律界消息,首尔中央地方法院民事合议第31庭(审判长 Nam Insu)近日就爱心果实社会福利共同募捐会起诉西海岸联合会(以下简称“基金会”)和河北社会合作社(以下简称“合作社”)要求返还分配款一案,判决原告部分胜诉。法院裁定,基金会须向爱心果实支付约1001亿韩元,合作社须支付约1850亿韩元。
2007年12月7日,三星重工业的一艘起重船在忠清南道泰安郡附近海域与一艘中国籍油轮“河北精神号”相撞,导致12547千升原油泄漏,这就是忠清南道泰安漏油事故。2016年2月,三星重工业与11个受灾居民团体达成协议,同意向法定捐赠机构爱心果实捐赠2900亿韩元地区发展基金。同年,受灾居民团体为利用这笔基金开展振兴地区经济等公益事业,成立了基金会和合作社。
泰安郡、瑞山市、舒川郡、唐津市的受灾居民团体成立了合作社;保宁市、新安郡、灵光郡、洪城郡、群山市、扶安郡、务安郡的地方团体则成立了基金会,并于2018年11月分别获得地区发展基金。然而,2021年前后,地方社会开始有人指出这两个团体没有妥善管理分配款。海洋水产部和审计院的审计也发现,这些团体存在违规报销职员出差费用、不必要的借款、拖延组建代表大会等问题。因此,爱心果实于2023年8月通知两家团体收回剩余分配款,但两家团体不服,爱心果实遂提起民事诉讼。
法院事实上全盘采纳了爱心果实方面的主张。
截至2021年底,基金会累计支出额为46亿韩元,仅占分配款总额(1042亿韩元)的4.4%;法院指出,其中30亿韩元用于职员薪酬等机构运营费用。同期,合作社累计支出额也仅为158亿韩元,占总额的7.8%;其中94亿韩元用于机构运营费用。
法院指出:“基金会似乎并未在事业期限内完成目标事业,而是一直将分配款产生的利息收入等用于职员薪酬等开支。”法院还表示:“合作社因内讧导致代表大会无法正常运作,总部与分支机构之间存在矛盾,总部内部也有严重纷争,事业因此无法顺利推进。”法院认为,两家团体的事业计划也相当不完善,并判定:“爱心果实采取的收回分配款措施合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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