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Im Seonggeun奔走游说疑云”案中Lee Jongho无罪判决最终确定……特别检察组:深感遗憾(综合)
砸毁手机的Cha Jincheol,300万韩元罚金判决已定
特别检察组:“亲自参与实施者反而免受处罚,实属悖论”
因涉嫌在接受“救援游说”疑云调查期间指使熟人损毁自己的手机而被提起公诉的前Black Pearl Invest代表Lee Jongho,最终获判无罪。
韩国最高法院第二庭(主审大法官Kwon Youngjun)于8日上午,在Lee前代表涉嫌教唆毁灭证据一案的上诉审中,维持原审无罪判决。法院认为,Lee前代表应被视为共同正犯,而非教唆毁灭证据的共犯;根据刑事案件中毁灭本人证据不予处罚的法理,应判其无罪。
不过,对于被一同起诉、涉嫌实际损毁并丢弃手机的Cha某,法院维持了300万韩元的罚金判决。
Lee前代表涉嫌于2025年7月15日在首尔瑞草区蚕院汉江公园指使Cha某损毁并丢弃手机。据悉,Lee前代表将手机摔在地上,指使对方将其损毁;Cha某随后用脚踩碎手机,并将其丢进公园垃圾桶。
当时,调查海军陆战队员殉职事件的特别检察组正在调查Lee前代表是否利用与金建希女士的交情,参与为前海军陆战队第一师师长Im Seonggeun奔走游说、寻求“救援”。
一审判决Lee前代表无罪,并判处Cha某300万韩元罚金。一审法院认为,两人共同实施了损毁行为,因此将Lee前代表认定为共同正犯,而非教唆犯;依据刑事案件中毁灭本人证据不得处罚的原则,判其无罪。
二审也作出了相同判断。二审法院称:“看上去,Lee前代表意识到,如果手机中涉及非法游说的内容曝光,自己也可能受到刑事处罚。”法院还表示:“不采纳特别检察组关于该证据并非其本人证据、而是他人证据的主张。”
特别检察组在最高法院判决后发表声明表示遗憾,称:“这造成了一种悖论:不仅下达指令,还亲自参与实施的人反而免于处罚。”
特别检察组表示:“Lee Jongho不只是下达指令,还参与实施了犯罪,却被判无罪;反而只有按照其指示砸毁并丢弃手机的Cha Jincheol受到了处罚。若留下即使销毁证据也能逃避责任的先例,今后很难阻止调查对象作出同样的选择。”
特别检察组还补充称:“最高法院宣判时只宣读了判决主文,具体裁判理由尚未确认;判决书公开后,我们将进行仔细审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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