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求公开一个月内所有信息公开申请内容”
甚至就警方不予公开决定提起撤销诉讼

一名监狱服刑人员以骚扰警务人员为目的,反复申请信息公开,并就警方拒绝公开信息的决定提起诉讼,但法院以“滥用权利”为由支持警方。


首尔西大门区警察厅。记者 Kim Hyunmin供图。

首尔西大门区警察厅。记者 Kim Hyunmin供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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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警察厅8日消息,服刑中的A某今年2月申请公开“去年11月一个月内,所有民众以釜山镇警察署为对象提交的信息公开申请所对应的全部决定书”。警方以相关期间作出的108项信息公开决定中,103项涉及侦查资料,其余信息也可能侵犯个人生活秘密或自由为由,决定不予公开。


A某认为这一决定违法,向法院提起撤销拒绝公开信息决定的诉讼。釜山地方法院行政第一合议庭第三分庭认定警方的决定合法,并于本月1日驳回A某的全部诉讼请求。


合议庭称:“本案中的信息公开申请属于滥用权利。”法院给出的理由包括:A某并无实际利用相关信息的意图,申请公开纯粹是为了骚扰公务人员;所要求的信息与A某的法律地位毫无关联,且可能包含第三方的敏感个人隐私;警方若要逐一识别并删除个人信息,预计将造成大量行政资源浪费。


警方表示,过去3年间,A某以与本案类似的方式,向全国各地警察机关累计申请信息公开61次,并因警方作出不予公开决定而提起诉讼6次。警方还称,部分服刑人员以类似内容和方式反复申请信息公开的案例不断增加,2024年有6起,2025年有14起,2026年也有14起,造成行政资源浪费。



警察厅相关人士表示:“警方将在最大限度保障国民知情权的同时,避免行政资源遭到不必要的浪费,集中履行保护国民生命、安全和财产这一警察的本职任务。”


本报道由人工智能(AI)翻译技术生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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