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音乐制作方式已改变……需要达成新的共识”
韩国音乐著作权协会会长 Lee Siha 表示,可以改变编曲者著作权费的分配方式。他称,既然音乐制作方式已经发生变化,就有必要重新讨论编曲者应得的份额。
7日,在国会文化体育观光委员会对文化体育观光部进行的国政监察中,针对共同民主党议员 Lee Jeongmun 指出编曲者未能获得使用费分配的问题,Lee 会长回答称:“我认为当然可以调整。”他还表示:“我一上任就开始与编曲者举行公听会。”
当天以参考人身份出席的 Jo Jungchi 表示,即使自己编曲的音乐在练歌房使用,也拿不到相关著作权费。Lee 议员播放了 Jo Jungchi 编曲歌曲的前奏后问道:“这首歌也会在练歌房播放,你因此拿到了多少音乐著作权费?”Jo Jungchi 回答称:“一分钱也没拿到。”
过去曾受练歌房经营商委托制作伴奏音乐的 Jeong Gyeongcheon,在 Lee 议员问他“制作伴奏时是否原样采用了原曲的编曲”时回答称:“原曲的编曲就是照搬使用的。”Lee 议员追问道:“既然明确使用了编曲,为什么不给编曲者支付使用费?”“为什么唯独对编曲采用不同的标准?”
现行韩国音乐著作权协会分配规定要求,词作者、作曲者和编曲者共同登记时,著作权费按5∶5∶2的比例分配。不过,只有在相关编曲实际被使用时,编曲者才有资格参与分配。此前,韩国音乐著作权协会曾以难以确认练歌房伴奏设备或演出中是否原样使用了登记的原编曲等为由,在演出、复制等领域不向编曲者支付使用费。
这一问题在2021年也曾在国政监察和法庭上被讨论。当时有人指出,在练歌房、伴奏设备、唱片复制和舞台演出等场景中,编曲者未能得到应有的著作权费分配。文化体育观光部自2006年以来也曾多次要求韩国音乐著作权协会改进编曲者使用费的分配方式。
Lee 会长解释称,现行分配方式是根据过去音乐人的共识制定的。他表示:“现在的分配形式是音乐人之间达成的共识。”他还称,若要提高编曲者的分成比例,就需要词作者、作曲者和编曲者达成一致。
他同时表示,协会正在讨论扩大编曲者权利。Lee 议员问道:“今后会确保编曲者得到应有的份额吗?”Lee 会长回答称:“当然正在这么做。”他还表示:“这需要作曲者、词作者和编曲者达成共识。”
以参考人身份出席的编曲者 Ko Taeyoung 也要求改革现行制度。他表示:“编曲者长年通过编曲创造出世上独一无二的声音。”“我们是没有退休金、也没有四大社会保险的自由职业者。我们留下的只有著作权和那首曲子。”他还诉称,自己创作的编曲即使持续被使用,也无法获得相应报酬。
Lee 会长还指出,音乐制作方式的变化也是改革制度的原因。他表示:“如今音乐的形态变了。已经不是过去那种作曲与编曲彼此分开的时代了。”“我认为这是我们这一代人的课题。”他并请求为编曲者、词作者和作曲者共同参与讨论创造机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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