制度实施3年来仅有1例获准适用

能用画作缴纳遗产税吗?自2023年起,韩国引入“文化遗产·艺术品实物抵税制度”,允许以文化遗产或艺术品代缴遗产税,这一做法也成为可能。但迄今为止,仅有一人通过该制度以实物缴纳了遗产税。


可用于抵缴遗产税的文化遗产或艺术品不限门类,包括绘画、版画、雕塑、工艺品、书法等。办理程序为:继承人向税务署提出申请,由文化体育观光部审议作品价值等事项,再由税务署评估是否可能造成国库损失等,最终决定是否批准。


首例,也是截至2026年10月唯一一例,出现在2024年10月。继承人申请用于抵税的10件作品中,Lee Manik的《日出图》、Jeon Kwangyoung的《集合》,以及中国艺术家曾梵志的两幅《肖像》,共4件作品获准抵税。这些均为韩国及海外知名艺术家的作品,评估总价值为25.95亿韩元。据悉,作品已移交国立现代美术馆。


以艺术品抵缴遗产税的案例之所以罕见,是因为申请条件严格。从父母处继承巨额财产的人若要利用该制度,申请抵税的艺术品必须属于所继承的财产。也就是说,继承人不能用自己平时持有、并非继承所得的艺术品代替现金缴税。


此外,申请实物抵税还须满足以下条件:应缴遗产税超过2000万韩元,且税额高于所继承金融资产的价值。如果继承的存款、股票等金融资产价值高于应缴遗产税,即使同时继承了艺术品,也无法申请实物抵税。


即便满足上述所有条件,还须通过对相关艺术作品历史、学术及艺术价值等方面的审议。


引入实物抵税制度的初衷,不仅是为纳税提供便利,也是为了防止重要文化资产流失海外,由国家收藏作品,并通过展览等方式让公众广泛受益。仁荷大学法学院教授Kim Hyunjin(司法研修院第37期)也在2026年9月9日举行的韩国继承信托学会研讨会上,将防止文化遗产流失海外、扩充国立及公立美术馆馆藏等列为该制度的积极作用。


从海外案例来看,Picasso的遗属曾将其作品交给法国,以抵缴遗产税。这些作品成为巴黎Picasso美术馆的重要馆藏。英国国家美术馆也通过已故知名艺术家遗属用于抵税的艺术品扩充了馆藏。


Trust律师事务所首席律师Kim Sanghun(司法研修院第33期)表示:“艺术品抵缴遗产税制度因条件过于严格,未能得到广泛运用。没有必要将适用范围限定于继承艺术品的情况,也有必要放宽仅在金融资产不足时才允许实物抵税的条件。”



法律新闻记者Cho Hanju


※本文内容基于《法律时报》提供的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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