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8日起,加湿器杀菌剂受害者无需另行提起损害赔偿诉讼,即可通过国家主导的审议程序获得赔偿。
政府7日表示,将依据修订后的《关于加湿器杀菌剂受害救济及支援的特别法》,实施国家主导的加湿器杀菌剂赔偿机制。
随着该制度实施,加湿器杀菌剂受害救济制度将转为由国家与企业共同承担责任的损害赔偿机制。受害者无需经过损害赔偿诉讼,即可通过加湿器杀菌剂赔偿审议委员会的审议获得赔偿。
11日,在首尔瑞草区法院三岔路口,加湿器杀菌剂受害者、遇难者家属及公民社会团体人士在加湿器杀菌剂案二审宣判结束后举行记者会。摄影:记者 Kang Jinhyeong aymsdream@
View original image赔偿范围为加湿器杀菌剂造成健康损害所产生的损失,包括治疗费、护理费、伤残赔偿、遗属赔偿、丧葬费、精神损害赔偿及迟延利息等。治疗费可选择一次性领取,或先领取部分款项后持续领取。
赔偿申请将于明日起受理,至2027年4月7日截止,受理期为6个月。申请人须备齐申请书及证明材料,提交至审议委员会。
线上可通过加湿器杀菌剂受害支援综合门户网站申请,也可前往位于世宗的加湿器杀菌剂赔偿审议委员会支援团,以及位于首尔的韩国环境产业技术院赔偿申请受理窗口申请。首尔站附近的受害者交流空间提供申请咨询服务。
已依据原《加湿器杀菌剂特别法》被认定为受害者的人士,只需在线完成同意使用既有提交材料的程序,即视为已提出赔偿申请。同时,也可补充提交收入资料、诊疗记录等材料。
国务调整室计划于本月内组建赔偿审议委员会,并尽快启动赔偿审议。赔偿审议委员会支援团团长表示:“将在审议过程中尽可能充分考虑受害者的实际情况”,并称“将竭尽全力,确保受害者及遗属获得公正、足额的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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