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术室强制安装闭路电视监控摄像头的规定实施已满3年,但有案例显示,部分医疗机构在术前签署拍摄同意书时,要求患者预付20多万韩元的费用。韩国保健福祉部表示,不得在患者提出拍摄请求时收费,也不得以未缴费为由拒绝拍摄。


手术室。

手术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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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共同民主党议员Heo Jongsik于7日从保健福祉部获取的资料,患者或监护人请求通过手术室闭路电视监控系统拍摄时,除存在法定例外情形外,医疗机构必须拍摄手术过程。保健福祉部指南规定可收费的“查阅等”事项不包括拍摄或保存请求,因此在提出拍摄请求阶段收费并无法律依据。


然而,网络社区等平台上出现案例,有患者在术前填写监控拍摄同意书时,被医院要求支付23万韩元,并已预付该费用。


查阅影像也须符合法定条件。仅在相关机构为刑事侦查、审判提出请求,韩国医疗纠纷调解仲裁院为调解、仲裁提出请求,或所有被拍摄者均同意等情况下,方可查阅。若未另行提出延长保存期限的请求,影像可能在30天后被删除。


因此,即使在拍摄阶段预付了费用,后续若不符合法定查阅条件,也可能无法查看影像。


收费标准同样存在问题。目前,手术室监控影像查阅费用尚无专门的上限标准。按照保健福祉部提供的《信息公开法施行规则》标准,查阅4小时影像的手续费约为1.2万韩元。23万韩元约为该标准的19倍。即使与保健福祉部公告规定的诊疗记录影像数字多功能光盘复制手续费上限2万韩元相比,也达到11.5倍。


保健福祉部的管理情况也受到质疑。针对Heo议员询问全国医疗机构手术室监控相关收费情况,保健福祉部答复称未掌握相关资料。虽然地方政府核查后称未发现违规案例,但实际上,收费情况本身并未纳入管理。


另一方面,截至今年6月底,在2529家有义务安装手术室监控摄像头的医疗机构中,除1家暂停营业外,其余2528家均已完成安装。不过,目前并未强制要求医疗机构在术前逐一告知患者有权请求监控拍摄,因此有意见提出需要完善制度。



Heo Jongsik议员表示:“手术室监控摄像头的安装率实际上已达100%,但在签署拍摄同意书阶段要求预付20多万韩元,可能妨碍患者行使拍摄请求权。既然保健福祉部已确认拍摄阶段不得收费,就应检查实际执行情况。”他进一步表示:“应强制要求医疗机构在术前逐一告知患者享有监控拍摄请求权,同时制定影像查阅费用的上限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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