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务部公布留学生签证制度改善举措
韩国法务部正推动一项方案,允许韩语能力优秀的外国留学生在申请签证时免于提供经济能力证明。对于非法滞留、非法就业风险较高的国家等需要重点管理的情况,计划扩大适用“留学费用保证金制度”。
法务部7日公布了“外国留学生签证制度改善协商会”的上述讨论结果。为迎接留学生规模达40万人的时代,协商会于今年4月20日成立,由法务部代理部长(次官)Lee Jinsu担任委员长,成员包括大学、教育及移民领域的专家。协商会在5个多月内召开了4次工作会议,并通过地方时代委员会、国会政策研讨会等渠道听取意见。
法务部计划在入境阶段对经济能力证明实行差异化要求。取得韩国语能力考试4级或达到社会统合项目第4阶段的留学生,可免于提供经济能力证明。对于需要重点管理的情况,将扩大适用留学费用保证金制度,要求留学生将留学期间所需费用存入指定账户并保留一定期限。
出入境·外国人政策本部计划制定标准化核验流程及资料,帮助大学切实核验海外学位、学历文件。同时,将与驻外使领馆合作实施“海外留学中介登记制度”。此外,还将推动为希望赴韩留学的经济合作与发展组织成员国学生新设“(暂称)间隔年学生(D-2-8)”签证通道。
在校期间的兼职就业许可标准将简化为韩语能力和学分要求,同时将韩语能力门槛提高至社会统合项目第3阶段。持有大学出具的“兼职就业确认书”者,可免于提交额外材料。若大学违规开设周末、夜间或线上课程等,目的并非支持学业,而是为学生打工提供便利,将暂停相关院系享有的签证优惠待遇。即使该大学已通过法务部、教育部的“教育国际化能力认证制度”认证,也不例外。
毕业后的求职(D-10)签证停留期限,将根据韩语能力和就业准备程度,差异化设定为1至3年。为帮助回国毕业生维持与韩国的人际联系,还计划新设可多次入境的“(暂称)韩国留学校友访问签证”。对于满足韩语能力等一定条件、希望在制造业等领域就业的理工科留学生,将推动允许其转为熟练技能人才(E-7)签证。此外,还计划探索面向留学生的实践型就业签证,使取得“(暂称)专业技术硕士”学位者能够从留学(D-2)签证衔接至居住(F-2)签证。
法务部还计划根据地方产业需求,重新设计广域型签证和地区特色签证。在大学内新设与全球创业移民支持中心创业移民综合支持体系培训项目相衔接的课程,支持留学生在校期间申请技术创业(D-8-4)签证。
法务部将推动在地方出入境·外国人厅(事务所)设立5处“(暂称)留学生签证·居留支持中心”。计划在《出入境管理法》中新增专门章节,规定留学生签证签发及兼职就业等事项,并修订该法中规定外国人就业限制的第18条,使其适应大学及地方政府开展就业支持活动的需要。
韩国境内外国留学生人数从2004年的1.7万人,增加至2016年的10万人、2022年的20万人和2025年的30万人。据悉,截至今年8月,人数已达35万人。
代理部长Lee Jinsu表示:“将为具备求学目的和学习能力的留学生提供更多成长机会,同时严肃处理滥用留学签证制度的行为。”
法务部计划从今年下半年起实施可自行推进的改善事项;对于需要与相关部门讨论的事项,则将通过跨部门协商机制推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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