到2030年在28处部署3吉瓦水上光伏设施
完成后预计每年收益达2000亿韩元
通过当地居民、企业与公社均衡分配收益的模式,筹集农村维护修缮资金
韩国农渔村公社正寻求改变水上光伏业务模式。公社不仅要扩大装机规模,还计划调整收益分配结构,让发电企业、公社和当地居民均等分享收益,使农民和当地居民获得更多实惠。公社计划到2030年开发3吉瓦水上光伏项目。
据农渔村公社6日消息,公社到2030年的推广目标是在28个区域建设总计3吉瓦的水上光伏设施。目前,公社已在66处水库和淡水湖部署105兆瓦装机容量,这一目标意味着将现有规模扩大至近30倍,颇具挑战性。农村能源处处长Yun Seongeun表示:“此前主要利用小型水库开发约1兆瓦的项目,今后计划在大型水库和淡水湖安装20兆瓦以上的设施。28处项目中,9处已竣工或已选定开发企业,其余19处将以平衡当地居民、发电企业和公社(农民)利益的方式推进。”
◆摒弃企业获取70%收益的结构,推行3:3:3模式= 公社计划改变以往由企业获得70%以上收益的结构,转而推行当地居民、企业和公社按3:3:3比例分享收益的模式。公社认为,发电企业此前获得的收益过高,因此拟提高当地居民和公社的分配比例。
公社强调,这并非出于机构自身利益。社长Kim Injung在9月30日于金堤新万金33中心举行的记者座谈会上解释称:“公社开展水上光伏业务,是为了筹集资金,投入维系农村发展的事业。如果到2030年开发3吉瓦装机容量,每年可获得约2000亿韩元收益。”
资金不足是这一计划的背景。考虑灾害应对、设施维护等农民的实际需求,合理的维护管理预算每年约需6500亿韩元。自1998年废除水费(农业用水使用费)以来,公社每年获得约1500亿韩元国库补助,并通过出售闲置水库、灌排渠道和建筑物,每年筹集2800亿韩元,但仍存在2200亿韩元的资金缺口。Kim Injung强调:“每当农民要求整修灌排渠道、改造泵站和排水站时,我们都只能表示‘没有预算,无法满足要求’。这一问题已持续约15年,因此希望通过水上光伏筹集资金。”
水上光伏利用水库和淡水湖的闲置水面,不破坏农田或山地。考虑到对水库功能和景观造成影响的可能性,设施安装面积限制在水库水面的10%、淡水湖水面的20%以内,并采用符合《自来水法》卫生安全标准的材料。公社表示,对安装设施的水库开展了持续10年以上的季度检测,结果未发现水质污染。
◆与气候部在业务模式上存在分歧……是否被指定承担推广义务也是变量= 公社自2026年年初起,一直与气候能源环境部协商3:3:3模式。公社希望保留由民营企业推进项目、随后由公社接收部分设施的“转让受让”模式,但气候部要求通过特殊目的公司,从项目初期便共同出资、分担风险。
Kim Injung表示:“气候部似乎认为,从初期便共同分担风险的方式更加透明、公平。”但他同时指出:“对于能否通过特殊目的公司方式落实3:3:3模式,疑问尚未消除。”特殊目的公司模式需要大规模借款和出资,公社担心,在偿还资金的7至8年内,相关收益无法用于农业农村发展,可能导致灌排渠道整修等工作延后。
气候部正在公开征求意见的可再生能源施行令修订案规定,可将拥有500兆瓦以上发电设施(不含可再生能源),或100兆瓦以上可再生能源设施的公共机构发电企业,指定为承担推广义务的主体。一旦被指定,就将获得可再生能源发电目标,未达标时可能面临相应负担。Kim Injung明确表示:“这不合适。”
主管部门农林畜产食品部也持反对立场。该部门担心,一旦农渔村公社被指定承担推广义务,可能严重妨碍其履行维护管理水库等农业生产基础设施、推动农渔村地区开发等本职职能。农林畜产食品部计划通过截至11月8日的可再生能源配套法规修订案相关部门意见征询程序,再次提交正式立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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