违反经营范围规定2374起…涉房地产业务279起
即使被查处,法人仍可依地方政府判断继续存续
执政党议员Moon Daerim推动修法,强制要求申请解散

调查显示,即使农业法人因从事房地产业务被查处,只要地方政府未向法院申请解散,该法人仍可继续存续。有意见指出,农林畜产食品部即使掌握违法事实,也没有直接申请解散的法定权限,中央政府层面的监管因此存在局限。


共同民主党议员Moon Daerim。

共同民主党议员Moon Daeri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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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同民主党议员Moon Daerim(济州市甲选区)6日从农林畜产食品部取得的农业法人实态调查资料显示,2025年农业法人违反经营范围规定的案件共272起,其中违反禁止从事房地产业务规定的案件为27起。


从2022年至2025年的4年间,查处的农业法人违反经营范围规定案件共2374起,其中违反禁止从事房地产业务规定的案件达279起。农业法人若超出获准经营范围,从事房地产业务等活动,可能被法院责令解散。


现行《农渔业经营主体法》规定,地方政府负责人确认农业法人的违法事实后,可向法院申请解散。但Moon Daerim指出,申请解散并非强制义务,因此地方政府可能以工作负担或自身判断等为由,不采取后续措施。


尤其有意见指出,即使农林畜产食品部通过实态调查确认违法事实,也无权直接申请解散,中央政府层面的后续监管同样存在局限。目前,中央政府核查地方政府是否落实申请解散等后续措施的法律依据也不明确。


农业法人在农地所有者中所占比例约为0.2%,约有1.154万个,但利用法人名义开展房地产策划销售等、将其作为农地投机工具的案例一直被指存在问题。典型方式包括以农业法人名义购入拟开发地块附近的农地,再将产权份额拆分转售。


农林畜产食品部近期也通过农地全面调查补充措施,推动将农业法人从事房地产业务认定为农地投机行为,并责令其处置相关农地。


Moon Daerim计划牵头提出《农渔业经营主体法》修正案,将申请解散违法农业法人规定为强制义务,并赋予农林畜产食品部长直接向法院申请解散的权限。



Moon Daerim表示:“如果查处了将农地用作投机工具的农业法人,却没有后续措施,就无法实现全面调查的初衷。”他还表示:“将严厉打击农地投机,同时明确采取措施的对象和条件,避免给认真务农的农民及农业法人带来不必要的负担。”


本报道由人工智能(AI)翻译技术生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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