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议14日举行首次谈判
议题涵盖岗位及职级体系、考核标准等

三星生物制剂工会称,三星电子实质性参与了该公司的人事及薪酬制度事务,并直接要求与三星电子开展集体谈判。目前,三星生物制剂劳资双方正围绕工资和绩效奖金等问题持续谈判,工会此次试图将谈判对象扩大至三星电子,引发关注。

仁川市延寿区三星生物制剂工厂全景。阿视亚经济资料库供图

仁川市延寿区三星生物制剂工厂全景。阿视亚经济资料库供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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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日,三星生物制剂共生工会表示,已向三星电子发送题为“就人事·薪酬制度的共同标准及实施·变更事宜提出集体谈判要求”的公函。抄送对象包括三星电子会长Lee Jaeyong、三星电子业务支持室以及人事和劳务主管部门。


工会称,三星电子一直参与三星生物制剂人事制度共同标准、考核及职级要求,以及核心人才和留任对象的选拔、培养、薪酬水平等事务。工会认为,三星电子持有三星生物制剂31.22%的股份,是其第二大股东,而且从过去的业务支持专项工作组到如今的业务支持室,相关组织及人员一直保持延续性。


工会提出的谈判议题包括:岗位及职级体系,考核、晋升、培养和选拔制度的共同标准及实施流程,各岗位及职级的工资体系和薪酬区间(Pay Band),以及与考核、晋升挂钩的薪酬标准等。核心人才及留任制度的适用对象、资格、选拔标准和薪酬水平,以及相关制度的报告、协商、审批和变更程序等,也被纳入谈判范围。


工会还要求三星电子在本月12日前提交资料,包括人事及薪酬制度的现行规定和标准、向三星生物制剂传达的共同指引,以及三星电子在制度设计和调整过程中参与的报告、协商和审批记录等。


工会提议于14日举行首次谈判,并计划在三星电子于本月12日前指定谈判负责人及有权就相关事项进行协商的谈判委员并回复后,进一步协商谈判程序。若三星电子不接受谈判要求,或未依法定程序公告收到谈判要求的事实,工会将采取向劳动委员会申请责令纠正等后续措施。



此次要求提出之际,三星生物制剂劳资双方已就工资、绩效奖金以及人事权、经营权相关条款等持续讨论数月。随着工会将三星电子也纳入雇主范围,三星电子今后是否会被认定为实际负有谈判义务的雇主,预计将成为争议焦点。


本报道由人工智能(AI)翻译技术生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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