共同民主党4日表示,大法院院长Cho Heedae已表明不接受国会法制司法委员会要求其以证人身份出席国政监察的意向,并批评此举是拒绝国会制衡与审查的行为。


法制司法委员会委员长、议员Seo Yeonggyo当天在国会举行记者会时表示:“Cho院长在10月6日针对大法院的国政监察举行前,就出席要求提交了意见书,称难以作为证人出席并作答。”

4日,韩国国会法制司法委员会委员长、共同民主党议员Seo Youngkyo在国会举行记者会,敦促大法院院长Jo Heedae以“证人”身份出席法制司法委员会国政监查。韩联社供图

4日,韩国国会法制司法委员会委员长、共同民主党议员Seo Youngkyo在国会举行记者会,敦促大法院院长Jo Heedae以“证人”身份出席法制司法委员会国政监查。韩联社供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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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eo Yeonggyo指出:“每当国会要求就司法部门当前问题作出说明时,Cho院长便以司法独立为由拒绝出席,这种情况反复发生。持续拒绝国会的出席要求,实质上就是拒绝国会的制衡与审查。”


她接着表示,Cho院长拒绝出席属于违反《国会法》的行为,并强调:“国会法制司法委员会表决通过的对Cho院长的出席要求,是依据《国会法》第129条提出的。根据《国会证言鉴定法》第2条,Cho院长有义务出席。”


她还表示:“Cho院长并非不受监督的例外,司法独立也不是允许对违宪行为保持沉默的挡箭牌。”她敦促Cho院长“坐上证人席,直接在国民面前作答”。


发言人Lee Yongwoo当天也在国会新闻发布会上敦促:“无视国民、总统和国会的大韩民国‘帝王’、大法院院长Cho Heedae,如果不愿出席国政监察,就请辞职。”


他接着指出:“《国会证言鉴定法》第2条规定,凡被要求以证人身份出席者,不论其他法律如何规定,任何人都必须遵从。Cho院长要求例外对待,体现了特权意识和帝王式作风。”


据悉,Cho院长在提交给Seo委员长的意见书中表示:“考虑到本人有遵守宪法和法律的义务,且目前存在可能启动调查程序的情况,难以作为证人出席并作答。”



据悉,他还主张:“国会要求大法院院长就行使宪法赋予的独立权限——提请任命权作证,有悖于《大韩民国宪法》第104条第2款所体现的三权分立宗旨及司法权独立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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