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资质在网上发布房地产广告的
20至39岁新入职员工、兼职人员等
其中2人上个月被移送检察机关
首尔市民生司法警察局5日表示,查处了非执业持证房地产经纪人在网上发布商铺押金、租金等房地产交易条件信息及广告的行为,并以涉嫌违反《房地产经纪人法》将2名广告发布者移送检察机关。
此次案件涉及此前未从事房地产经纪业务的20至39岁新入职员工及兼职人员,他们受咨询公司上级指示或熟人委托,在网上发布广告。这些人员涉嫌在未接受专门的房地产相关法律法规培训的情况下,发布包含押金、月租金等具体交易条件的广告。
《房地产经纪人法》第18条之2第3款禁止非执业持证房地产经纪人对经纪标的物发布信息及广告。非执业持证房地产经纪人为开展经纪业务而对经纪标的物发布信息及广告的,可依据《房地产经纪人法》处以1年以下有期徒刑或1000万韩元以下罚款。
首尔市计划以此次案件为契机,提出完善相关制度的建议,以便在因雇主疏忽导致广告发布者发布违法内容时,对指示违法行为的雇主也实施同等处罚。
此外,任何市民若发现房地产违法行为或遭受损害,均可通过智能手机应用程序或首尔市网站等渠道举报。通过举报、提供犯罪线索为增进公共利益作出贡献的,可依据《首尔市公益举报保护及支持条例》获得最高2亿韩元的奖励。
首尔市民生司法警察局局长Lee Changseok强调:“人们容易将网上房地产广告发布工作视为简单的事务性工作,但无资质人员若发布包含押金、月租金等具体条件的经纪标的物信息及广告,可能受到刑事处罚。雇主在安排员工负责广告业务前,应充分告知相关法律法规;从业人员也应在发布前仔细核查广告内容,格外注意避免因无意违法而遭受不利后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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