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明确指出"教育部可独立审查"
携手教授会全面展开法律应对
国立木浦大学不服全南光州统合特别市推荐国立医学院候选大学的决定,向法院提出停止执行申请,遭法院裁定不予受理。
3日,木浦大学表示尊重法院裁定,同时计划采取要求教育部独立复核、提起即时抗告等多方面后续应对措施。
光州地方法院行政第一审判庭于2日就全南光州统合特别市将国立顺天大学选定并推荐为新设医学院候选大学的行为指出:“这仅属于行政机关之间的内部性、中间性行为,难以认定为行政诉讼对象中的‘行政处分’”,据此裁定不予受理停止执行申请。
对此,木浦大学明确表示:“此次裁定仅针对诉讼的程序性要件,即相关行为是否构成行政处分作出判断,并未判断候选大学评估过程在实体上的合法性。”
木浦大学特别强调,此次裁定并未涉及该校此前持续提出的核心争议,包括“顺天大学推进计划书中落实用地的实际权利依据及地块是否明确”“是否正当适用了事先制定的扣分标准”等。
木浦大学关注到,审判庭明确指出:“新设医学院的大学选择及招生名额分配的最终决定权属于教育部长,教育部可不受特别市推荐的约束,独立进行审查。”
审判庭认为,教育部长若发现推荐过程存在违法问题或审查不公,可不立即选定该大学,而是采取要求补充完善等必要的后续措施。
据此,木浦大学计划在今后教育部的最终审查过程中,积极提交有关评估公平性、顺天大学用地落实情况及未适用扣分标准的材料和意见。该校还计划正式请求拥有最终决定权的教育部,从独立、客观的角度重新核查评估过程,并采取必要的纠正措施。
木浦大学还将继续加大法律应对力度。该校正仔细分析裁定书中有关行政处分性质及申请人资格的判断内容,并审慎研究是否提起即时抗告。
该校尤其关注审判庭将大学自主权视为宪法基本权利,并指出视具体情况,教授或教授会也可能作为权利主体寻求救济的表述。校方正与教授评议会协商,推进共同应对目前正在进行的实体诉讼。
木浦大学相关负责人表示:“对于36年来一直期盼设立医学院和大学医院的全南西南部居民,我们深感歉意。我们将通过法律允许的程序,坚持纠正评估过程中程序性和实体性公平方面的问题,最终实现构建区域内完整医疗体系的目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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