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审认定5项调查费用由他人代付,金额2100万韩元
同一录音解读相左……证词可信度成争议焦点
35段录音仅提交3段……特别检察组质疑选择性提交
委托调查证词:亲耳听闻还是他人转述
Kim Jongin否认委托,质疑Myung Taegyun可信度
罚款100万韩元以上判决生效将丧失市长职位

“Oh Sehun不知道。”


提交至首尔市长Oh Sehun涉嫌由他人代付民调费用案二审法庭的一份Myeong Taegyun通话录音中,出现了这样一句话。通话另一方、商人Kim Hanjeong也表示:“我做这些事,是因为想帮助这个人”,“不是他们想要,也不是他们提出要求,是我自己做的”。Oh市长方面将其作为证据,支持其未曾委托民调、也未要求他人代付费用的主张。Myeong则反驳称,录音中所说Oh市长不知道的,并非民调,而是在野阵营推举单一候选人的策略。同一段对话,双方却在用它解释不同的事情。


据法律界3日消息,首尔高等法院刑事第7庭(审判长Gu Hoegeun)于前一天结束了Oh市长、前首尔市政务副市长Kang Cheolwon及Kim涉嫌违反《政治资金法》案的二审法庭辩论。特别检察组请求判处Oh市长有期徒刑1年6个月,并追缴3300万韩元。案件将于本月23日宣判。一审判处Oh市长罚款1000万韩元。二审仍需厘清的争议包括:Myeong的庭审证言与案发时的通话内容能否相互吻合,以及将新录音与既有证据一并审视后,能否维持一审的有罪认定。


2日,首尔市长Oh Sehun抵达位于首尔瑞草区的首尔高等法院,出席Myeong Taegyun民意调查疑案的二审结案庭审。韩联社供图

2日,首尔市长Oh Sehun抵达位于首尔瑞草区的首尔高等法院,出席Myeong Taegyun民意调查疑案的二审结案庭审。韩联社供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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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审关注民调与转账时间及结果传递路径

指控的核心是,Oh市长是否在委托Myeong开展民调后,让Kim代为支付费用。特别检察组认为,Oh市长在2021年首尔市长补选前委托开展调查,当时担任竞选团队秘书室长的前副市长Kang通过收发问卷等方式参与了调查。特别检察组认定,Kim支付的3300万韩元,是代付本应由Oh市长承担的调查费用。


特别检察组在一审结案庭审中主张:“未经过法定程序,就让第三方支付与政治活动密切相关的民调费用,损害了确保政治资金透明度的立法目的。”Oh市长方面则称,此案源于Myeong的诈骗和敲诈行为,否认曾委托调查或要求代付费用。


一审在指控所涉及的10次民调中,认定5次存在委托和代付行为,分别是2021年1月22日的首次调查、第二至第四次调查,以及2月18日的第六次调查。其依据包括调查开展时间与Kim转账时间相吻合,以及前副市长Kang等Oh市长方面人士在结果公布前持续收到调查结果等情况。法院认定涉及犯罪的金额为2100万韩元。


法院并未全盘采信Myeong的陈述。审判庭认为,Oh市长曾哭着打来电话、有人承诺让其担任首尔住宅都市公社社长等部分陈述存在夸大。不过,对于与KakaoTalk聊天记录、短信、通话记录等客观资料相符的部分,法院认可其可信度。法院也未接受Oh市长方面关于没有动机委托Myeong开展调查的主张。法院认为,考虑到当时的政治形势及其与国民力量党前非常对策委员会委员长Kim Jongin的关系等因素,Oh市长存在为凸显自身竞争力、与Kim前委员长建立联系而委托调查的动机。


其余调查则得出了不同结论。法院未认定其中4次调查由Oh市长委托。对于2月28日开展的最后一次、即第十次调查,法院虽认定存在委托,却认为无法确认费用由他人代付。也就是说,法院分别判断了调查委托与费用代付问题。预计二审除需证明Kim支付了款项外,还需证明该款项是Oh市长所委托调查的费用,以及Oh市长是否参与了代付安排。


政治掮客Myung Taegyun出席在首尔瑞草区首尔高等法院举行的首尔市长Oh Sehun涉嫌违反《政治资金法》案二审续审庭审,作为证人作证。韩联社供图

政治掮客Myung Taegyun出席在首尔瑞草区首尔高等法院举行的首尔市长Oh Sehun涉嫌违反《政治资金法》案二审续审庭审,作为证人作证。韩联社供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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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Oh Sehun不知道”……能否与委托、代付证言相容

Oh市长方面在当天的结案庭审中主张:“没有委托民调,也没有要求代付费用,这一点很明确。”其认为,Myeong在法庭上解释的委托、代付经过,与案发时他和Kim交谈中所表达的“未经Oh市长要求便自行开展”的意思不符。


Oh市长方面援引的材料,是9月16日二审庭审中公开的Myeong与Kim的通话录音。Myeong表示:“总之Oh Sehun不知道,不知道。不过我说了不用担心,我会处理。”Kim也表示,并非Oh市长方面有所要求,而是自己想帮助他,独自做了这些事。录音中,Myeong还称,Oh市长并未亲自向他介绍Kim。


这份通话录音与Myeong此前的证言相矛盾。在8月28日的二审证人询问中,审判庭问及是否因为听到Oh市长表示需要民调,Kim才决定承担费用,Myeong回答是。他此前向侦查机关陈述,Oh市长曾将Kim介绍为承担费用的人。如果录音中的对话指的是指控所涉及的民调及其费用支付,就可能动摇这份将委托与代付联系起来的证言的可信度。


但Myeong反驳称,通话语境不同。他在提交审判庭的陈述书中主张:“当时与Kim Hanjeong的通话,内容涉及国民力量党候选人Oh Sehun与国民之党候选人Ahn Cheolsu之间,在野阵营推举单一候选人的策略。”他的解释是,Oh市长不知道的并非民调,而是他构想的候选人整合策略及具体进展。


Myeong还以通话发生的时间作为依据。指控所涉及的10次民调均于2021年1月至2月开展。录音则来自3月6日和13日的通话,当时Oh市长已当选国民力量党候选人,正与时任国民之党候选人Ahn Cheolsu推进整合、推举单一候选人。Myeong主张,党内初选结束后,没有理由再谈论用于初选的民调。


辩护人在当天的最终辩论中,还出示了2021年3月20日Myeong与Kim的通话内容。Myeong表示:“Oh Sehun这么不听话,我该怎么办?”他还在解释为何不给Oh市长打电话时,批评了对方的处事方式。辩护人强调,这些都是侦查和审判开始前自然发生的对话,并以通话中Myeong表现出的强烈反感为依据,质疑其所谓受Oh市长委托开展民调的说法是否可信。


特别检察组则在录音内容之外,对其提交过程提出质疑。在当天的结案庭审中,特别检察组指出,Kim的手机中有35段录音,却只提交了3段,而代付费用当时的录音反而未提交。


此前,审判庭已于9月16日将3份录音文件采纳为质疑Myeong陈述可信度的反驳证据。预计审判庭将结合各次通话的前后语境,审视两人谈论的究竟是哪类活动。争议焦点在于,3月6日和13日的对话是在回顾此前的调查与费用支付,还是指候选人整合过程中的其他活动。Myeong的解释能否同时说明Kim所称“自己独自做的”,以及有关介绍经过的对话,也将成为判断对象。对于3月20日的通话,法院预计将判断,其是表明双方从一开始就不存在委托关系,还是反映了委托之后关系恶化的情况。


位于首尔瑞草区、设有首尔高等法院的首尔法院大楼外景。

位于首尔瑞草区、设有首尔高等法院的首尔法院大楼外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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反驳称调查早已开始……证言与记录的时间先后

Oh市长方面从一审起便将Myeong的证言与当时的记录对照,提出反驳。在4月3日的庭审中,其对首次调查开始的时间提出质疑。根据电子取证结果,调查于2021年1月22日下午2时左右开始,而Myeong声称接到委托电话的时间却在下午3时30分之后。其质疑的要点是,能否将晚于调查开始时间的电话作为委托依据。


辩护人还主张,如果确实委托了调查,就应留有协商选举策略或题目设计等过程的记录,但并无此类资料。Myeong反驳称:“都在电话里说明了。”判断可能因委托电话之前进行了哪些协商、该电话是首次委托还是追加要求等情况而有所不同。这部分需要将确认通话事实的记录,与解释通话内容的证言一并对照。


未来韩国研究所相关人员究竟是直接确认了Oh市长委托民调的事实,还是仅从Myeong处听说,也成为争议。出席首次庭审的Kang Hyegyeong作证称,她从Myeong处听说Oh市长希望开展对自己有利的民调。但在后续庭审中,被问及是否直接听Oh市长或Kim谈过委托、代付事宜时,她回答:“不记得直接听过。”前所长Kim Taeyeol也作证称,他从Myeong处听说Oh市长请求帮助。


Kang与Kim前所长关于亲自参与调查、转账工作的证言,是用于确认民调开展和款项支付的材料。但仅凭他们从Myeong处听来的说法,能否确认Oh市长委托了调查,则是另一项争议。因为如果有关委托的说法均源自Myeong,并不会仅因多人作出内容一致的证言,就增加独立证据的数量。预计二审将区分两类内容:一类是新录音使Myeong陈述可信度受到动摇的部分,另一类是不依赖其陈述也能确认的记录。


国民力量党非常对策委员会前委员长Kim Jongin以证人身份,出席在瑞草区首尔高等法院举行的首尔市长Oh Sehun涉Myeong Taegyun民调疑案二审续审庭审。韩联社供图

国民力量党非常对策委员会前委员长Kim Jongin以证人身份,出席在瑞草区首尔高等法院举行的首尔市长Oh Sehun涉Myeong Taegyun民调疑案二审续审庭审。韩联社供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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Kim Jongin:“没有委托……也不相信Myeong Taegyun的话”

Oh市长方面从一审起,也曾主张民调是受前委员长Kim Jongin委托开展的。但9月11日作为证人出庭的Kim前委员长表示,自己从未委托Myeong开展首尔市长补选民调。同时,他评价Myeong“是一个为炫耀自己而编造说法的人”,并表示“从未相信过他说的话”。他虽否认了自己委托调查的说法,却也为Oh市长方面质疑Myeong陈述可信度的主张提供了支持。


Kim前委员长否认委托,并不意味着就能得出是Oh市长委托的结论。同样,也不能仅因Myeong部分陈述存在夸大,就否定其关于委托和代付的全部证言。一审采信了与当时记录相符的陈述。预计二审将在加入新录音后一并审视,判断各次调查的委托和代付事实是否已得到排除合理怀疑的证明。这是《刑事诉讼法》第307条第2款规定的有罪认定标准。



判决还将直接影响Oh市长的政治生命。如果因非法收受政治资金罪被判处100万韩元以上罚款,且判决生效,他就必须卸任市长,且5年内不得担任公职。一审判处的1000万韩元罚款已超过这一标准。不过,本月23日二审宣判并不意味着他会立即失去市长职务。只有刑罚判决生效后,才会触发公职丧失。


本报道由人工智能(AI)翻译技术生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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