与一审求刑相同,请求判处有期徒刑1年6个月…追缴3300万韩元
Oh Sehun市长哽咽称"请求代付费用与我的政治信念不符"

因涉嫌“代付Myeong Taegyun民调费用”被起诉的首尔市长Oh Sehun,在二审中被检方请求判处有期徒刑。


2日,首尔高等法院刑事第7审判庭(审判长Gu Hoegeun)对Oh Sehun涉嫌违反《政治资金法》一案举行二审最后一次庭审。Min Jungki特别检察官团队请求法院“判处有期徒刑1年6个月,并追缴3300万韩元”。对于一同被起诉的Oh Sehun亲信、前首尔市政务副市长Kang Cheolwon,以及其赞助人、企业家Kim某,检方分别请求判处有期徒刑1年。上述量刑请求均与一审时特别检察官团队的请求相同。


2日,首尔市长Oh Sehoon抵达位于首尔瑞草区的首尔高等法院,出席Myung Taegyun民意调查疑云案二审终结庭审。韩联社供图

2日,首尔市长Oh Sehoon抵达位于首尔瑞草区的首尔高等法院,出席Myung Taegyun民意调查疑云案二审终结庭审。韩联社供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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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检察官团队在说明量刑请求理由时表示:“被告Oh Sehun作为有影响力的政治人物,比任何人都更应遵守《政治资金法》,却未经过合法程序,让第三方支付与政治活动密切相关的民调费用。”团队进一步指出:“他损害了公众对法律秩序的信任,尽管是本案犯罪行为的最终受益者,却在调查和审判过程中否认指控、逃避责任,因此必须予以严惩。”


对于前副市长Kang Cheolwon,特别检察官团队表示:“他作为Oh Sehun最亲近的幕僚,身处统筹竞选活动的核心岗位,却承担了实施犯罪过程中的重要沟通工作。”对于Kim某,团队表示:“他代付了本应由Oh Sehun方面承担的民调费用,损害了政治过程的公平性。”


Oh Sehun方面在最后辩论中质疑Myeong某陈述的可信度,请求法院驳回公诉或宣告无罪。辩护律师主张:“未能明确指出Oh Sehun是在何时、何地、以何种言辞请求Kim某代付费用。”律师还表示:“二审提交的Kim某与Myeong某当时的通话录音表明,Kim某并未受到Oh Sehun的请托,而是自行付款。”


Oh Sehun在最后陈述中提及,自己曾主导修订《政治资金法》,促成以其姓名命名的“Oh Sehun法”。他表示:“所谓我曾请求赞助人代付自己的费用,与我的政治信念完全不相容。”他还再次强调:“我从未委托Myeong Taegyun进行民调,也从未让他人代付竞选团队应承担的费用。”


Oh Sehun在陈述中一度哽咽,表示:“我未能果断与Myeong Taegyun划清界限,继续给他接近我的机会,以致如今站在法庭上,对此我深刻反省。我不责怪任何人,一切都是我的疏失。”他接着表示:“我并不害怕失去职位,恳请法院依据事实作出明智判断。”


Oh Sehun被指在2021年4·7首尔市长补选前,先后10次从政治掮客Myeong Taegyun处获取民调结果,并让被认为是其长期赞助人的企业家Kim某代付3300万韩元费用。


此前,一审认定Oh Sehun委托Myeong某进行5项民调,并让Kim某代付2100万韩元费用,判处Oh Sehun罚款1000万韩元,同时追缴2100万韩元。该判决一旦生效,将导致其丧失市长职位。根据《政治资金法》第57条,因非法收受政治资金罪被判处罚款100万韩元以上者,自判决生效之日起5年内不得就任或获任公职;已就任或获任者须离职。



一审还分别判处前副市长Kang Cheolwon罚款300万韩元、Kim某罚款500万韩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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