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9家综合金融投资公司引入小盘股研究覆盖率最低要求
允许匿名研究报告……强化首次公开募股企业研究报告发布义务
金融监管部门决定引入小盘股研究覆盖率最低要求,以纠正韩国主要证券公司研究报告过度集中于“大盘股”的惯例。今后,9家具有综合金融投资业务资格的大型证券公司,每年发布的研究报告中至少四分之一须覆盖中小盘股。
韩国金融委员会和金融监督院1日表示,在9月30日举行的“金融投资行业风险资本能力提升协商会议”上,讨论了上述强制发布中小盘股研究报告的方案。
此举旨在提高研究报告的可信度和质量,并促进风险资本流向中小盘股及科斯达克市场股票等。数据显示,近3年发布的8.503万份研究报告中,针对市值排名300名以外企业的报告仅占17.2%。相比之下,针对市值排名第1至第1100名企业的报告达4.1239万份,占全部报告的48.5%,接近一半。
据此,金融监管部门将要求韩国投资证券、未来资产证券、NH投资证券、KB证券、韩亚证券、Kiwoom证券、新韩投资证券、三星证券及Meritz证券等综合金融投资公司,将每年发布的研究报告中至少四分之一用于覆盖韩国综指市场市值排名300名以外,或科斯达克市场市值排名150名以外的股票。其中,至少一半须涉及科斯达克市场市值排名150名以外的股票。按目前标准,覆盖对象为市值低于约6000亿韩元的企业。
同时,对于小盘股研究覆盖率较高的综合金融投资公司,监管部门将提供激励措施,包括在风险资本供给业绩考核中给予加成。在综合金融投资公司资格认定及票据发行许可审批时,也将把小盘股研究报告发布计划纳入外部评估委员会的评估项目。
针对首次公开募股企业的研究报告发布义务也将加强。目前“上市后1年内至少发布2次”的要求,将扩大为“上市后3年内每年至少发布2次”。方案还包括允许分析师自主选择是否署名,以减轻其提出卖出建议时的压力。此前,韩国证券公司的卖出建议占比不足1%,研究报告过度偏向买入建议,被指可信度不高。不过,为防止匿名报告泛滥,监管部门也制定了须事先获得合规负责人批准并接受管理的程序。
此外,为提高研究报告的可信度,监管部门决定在分析师绩效评估中排除业务部门的过度影响,并定期公布目标股价与实际股价偏离率较低的5名分析师。证券公司停止发布研究报告时,也须更加具体地说明停止发布的原因。
同日,协商会议还核查了7家承担风险资本供给义务的综合金融投资公司,即韩国投资证券、未来资产证券、NH投资证券、KB证券、韩亚证券、Kiwoom证券及新韩投资证券的业绩。第二季度风险资本供给总额为11.6万亿韩元,较上一季度增加约2万亿韩元,增幅为20.4%。
风险资本供给额占发行票据及综合投资账户筹资额的比例为19.5%,较第一季度上升2.7个百分点。7家综合金融投资公司均超过规定比例。
9月新获短期金融业务(发行票据)许可的Meritz证券和三星证券也表示,今后将更加积极地推进风险资本供给。综合金融投资公司的风险资本供给义务比例将从2026年的10%,分阶段提高至2027年的20%和2028年的25%。
金融监管部门相关人士表示:“我们计划持续讨论扩大风险资本供给所涉及的主要待解决课题,并通过密切沟通、不断完善,确保研究制度综合改进方案在实际业务中顺利实施并落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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