担任社会服务人员期间无故缺勤102天
获判有期徒刑1年、缓刑2年
服役管理负责人也被认定“积极参与犯罪”

歌手Song Minho(33岁)因涉嫌在担任社会服务人员期间,在实际应出勤的430余天中无故缺勤102天而被起诉,一审获判缓刑。


涉嫌违反《兵役法》被起诉的歌手Song Minho于1日出席首尔西部地方法院庭审。韩联社供图

涉嫌违反《兵役法》被起诉的歌手Song Minho于1日出席首尔西部地方法院庭审。韩联社供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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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尔西部地方法院刑事第10独任庭法官Seong Jungyu于1日上午对涉嫌违反《兵役法》、在未被羁押状态下遭起诉的Song Minho进行宣判,判处其有期徒刑1年、缓刑2年。同样因该项指控在未被羁押状态下遭起诉的服役管理负责人A某,被判处有期徒刑10个月、缓刑2年。


Song Minho涉嫌于2023年5月至2024年12月在首尔麻浦区设施管理公团及居民便民设施担任社会服务人员期间,累计无故缺勤102天,因此被起诉。


Seong Jungyu法官指出:“兵役义务是维系国家存续的义务,应当认真履行,社会服务人员也不例外。”他在说明量刑理由时表示:“Song Minho从事广播电视行业,受到较高的社会关注。”但同时指出:“Song Minho自2017年前后起接受精神科诊疗,健康状况不佳,这一状况似乎对其服役产生了一定影响。”


对于A某,法院认定其明知Song Minho无故缺勤,仍积极参与犯罪,构成共同正犯。法院认为,A某作为服役管理负责人,有义务监管无正当理由擅离服役岗位的情况,却通过编写与实际情况不符的服役记录等方式参与犯罪。



此前,检方在今年4月举行的结案庭审中,分别请求判处Song Minho有期徒刑1年6个月、A某有期徒刑1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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