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融委员会:“明年2月起股票、债券、基金可代币化”
“代币证券政策方向”中涉及下位法规的修订事项
自2027年2月起,不仅份额投资证券,股票、债券和基金也将可以进行代币化。此外,为反映债券代币化带来的流通市场变化,还将新增债务证券场外交易所许可类别。
韩国金融委员会1日表示,将于10月2日至11月11日就包含上述内容的《资本市场法施行令》《电子证券法施行令》等修订案公开征求意见。此次修订涉及9月4日发布的“代币证券政策方向”中需要修改的下位法规。
金融委员会决定,通过此次修订,将可进行代币化的证券范围从份额投资证券扩大至股票、债券、基金等现有标准化证券。分布式账本的相关要求包括:参与方除电子登记机构外,还须包括至少两家账户管理机构;禁止为使用分布式账本进行电子登记而直接支付对价。此外,修订案还规定了发行人账户管理机构的注册条件,包括最低自有资本40亿韩元、1名账户管理专业人员、1名内部控制专业人员和2名计算机系统专业人员等。该制度允许证券发行人在金融公司等现有账户管理机构之外,直接管理账户。
修订案还包含新增场外交易所许可类别的内容。为反映代币化带来的债券流通市场变化,除非上市股票、非金钱信托受益证券外,还将为债务证券设立许可类别。金融委员会同时将场外交易所普通投资者的投资限额设定为每家交易所每年净买入额不超过1亿韩元。
此次修订案将在公开征求意见期结束后,经金融委员会审议表决、法制处审查等程序,于2027年2月4日起施行。
金融委员会相关负责人表示:“对于业界等就4日发布的代币证券政策方向提出的意见,也将在正式立法程序中进行讨论。”
本报道由人工智能(AI)翻译技术生成。
版权所有 © 阿视亚经济。未经许可不得转载,禁止用于AI训练及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