雇主失误致“离境危机”……“有必要为外籍劳动者提供救济”
"因非本人责任的原因被要求离境并不合理"
有意见指出,一名外籍劳动者因雇主失误,超过求职登记有效期一天而面临被要求离境的风险,应为其制定救济措施,使其能够继续在韩国工作。
韩国国民权益委员会1日表示,已向雇佣劳动部提出意见,建议对因雇主过失而面临离境风险的外籍劳动者采取延长求职登记有效期、变更工作单位及签发雇佣许可书等措施。
泰国籍外籍劳动者A某持非专业就业签证(E-9)入境,在工作期间申请变更工作单位,获准享有3个月的求职登记有效期。此后,经雇佣劳动部介绍,双方就其到新单位工作达成一致,但由于新雇主的业务操作失误,提交雇佣许可申请时已超过有效期一天。面临被要求离境风险的A某向国民权益委员会提出了申诉。
根据现行法律,外籍劳动者若要变更工作单位,须在3个月的求职登记有效期内完成申请变更工作单位、雇主申请雇佣许可、取得法务部工作地点变更许可等全部三项程序。
国民权益委员会认为,对A某提供救济具有合理性。现行法律规定,在发生工伤、疾病等本人无过错的情形下,可延长期限,因此,若因非外籍劳动者本人责任的原因超过期限,有必要提供救济。委员会还认为,因雇主过失而未能取得雇佣许可,却不予救济,不符合《关于外籍劳动者雇佣等的法律》的立法宗旨;延长有效期并签发雇佣许可书,也难以认定会严重损害雇佣许可制度的宗旨及公共利益。
国民权益委员会申诉处理局局长Min Seongsim表示:“外籍劳动者若因非本人责任的原因失去就业机会并被要求离境,不仅劳动者本人会蒙受损失,面临用工短缺的韩国企业也会遭受重大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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