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过利用未公开信息或操纵股价获取不当利益的相关人员已被移送检方。


27日,证券期货委员会委员长、金融委员会副委员长Kwon Daeyoung在首尔钟路区政府首尔大楼举行的例会上发言。2025年8月27日,记者Jo Yongjun摄。

27日,证券期货委员会委员长、金融委员会副委员长Kwon Daeyoung在首尔钟路区政府首尔大楼举行的例会上发言。2025年8月27日,记者Jo Yongjun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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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融委员会下属证券期货委员会在30日举行的第17次例会上,将与上市公司股份及经营权受让方磋商部分股份受让合同的人员,以及获悉相关信息的人员,以涉嫌实施《资本市场法》禁止的利用未公开重大信息行为,通报检方。


据证券期货委员会介绍,B法人代表C某正与拟受让上市公司A公司股份及经营权的人员磋商购买部分股份的合同。C某将A公司股份转让合同签订信息告知熟人D某和E某,供其用于买卖A公司股票。C某、D某和E某由此获得数亿韩元的不当利益。


一名在替代交易所Nextrade通过操纵股价获取不当利益的职业投资者也被向检方告发。据悉,F某交替在韩国交易所和替代交易所两个市场提交操纵G公司股价的交易委托,推高股价并获利数亿韩元。调查发现,F某为防止用作贷款抵押的股票遭强制平仓,利用家人及熟人的账户进行交易,并将操纵股价的交易委托集中提交至替代交易所。该交易所盘口挂单较少,仅需少量买单便可轻易推高股价。


证券期货委员会以涉嫌违反《资本市场法》关于禁止操纵市场的规定,将一名通过交易委托拉抬股价的房地产开发公司最大股东兼代表向检方告发。经查,H公司最大股东兼代表I某通过家人、熟人等的11个账户,针对交易量较少的股票,在2年5个月内提交数千次高价买入、干预收盘价等操纵股价的交易委托,推高股价,并由此获利数百亿韩元。I某在操纵股价过程中取得了5%以上的股份,虽已触发大额持股报告义务,却未履行该义务。



金融委员会相关人士表示:“操纵股价者往往选择交易量较少的股票作为目标,因此,若交易量较少的股票在没有明显原因的情况下持续上涨,可能存在股价操纵行为,投资者需保持警惕。”该人士还表示:“监管部门将严肃应对利用未公开信息进行的资本市场不公平交易及操纵股价行为。”


本报道由人工智能(AI)翻译技术生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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