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家资产管理公司发表联合声明并举行记者会
"无异于以法律认可对普通股东的歧视"
指出需公开讨论后审慎商议

30日,10家资产管理公司代表在首尔永登浦区举行的记者会上,呼吁暂缓审议拟于次日提交国会全体会议表决的强制要约收购制度引入方案。

30日,10家资产管理公司代表在首尔永登浦区举行的记者会上,呼吁暂缓审议拟于次日提交国会全体会议表决的强制要约收购制度引入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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韩国及海外资产管理公司强烈呼吁,暂缓在国会全体会议上审议通过强制要约收购制度引入方案。他们批评称,法案的具体内容与立法初衷相悖,为区别对待控股股东与普通股东提供了依据,与政府此前推进的保护股东权益、促进资本市场正常化的政策方向背道而驰。


30日,Life资产管理、Rainmaker资产管理、Must资产管理、Value Partners资产管理、Align Partners资产管理、VIP资产管理等韩国及海外资产管理公司的代表,在首尔永登浦区肯辛顿酒店召开紧急记者会,提出上述主张。这是他们继前一天发表紧急联合声明后,再次呼吁公众关注此事。


他们表示,赞成引入强制要约收购制度,但指出,允许先行收购控股股东股份的“先行收购”条款存在问题。强制要约收购制度是指,在收购上市公司时,收购方不仅须收购控股股东的股份,还必须收购普通股东的股份。


此次法案首先规定,强制要约收购的范围并非全部股份,而仅为50%加1股。这似乎是考虑到工商界的担忧,即收购全部股份的负担可能抑制企业并购活动。


其中,允许先在场外收购控股股东股份的“先行收购”条款,被认为是主要问题。Align Partners代表Lee Changhwan表示:“韩国综指200成分股企业控股股东的平均持股比例为44%。”他担忧地指出:“按照这一结构,收购大股东的股份后,只需再收购普通股东持有的6%股份,就能履行收购50%加1股的义务,这为公然区别对待普通股东提供了依据。”


实际上,2015年以来的35起上市公司并购交易中,有15起交易的控股股东持股比例达到50%以上。此类企业一旦出售,普通股东在要约收购中可能连1股都无法卖出。


制度认可单方面差别待遇……“应实行按比例要约收购”

资产管理公司提出,应以“按比例要约收购”作为替代方案,让控股股东与普通股东共同参与要约收购,并按相同比例出售股份。例如,一家控股股东持股40%的公司出售股份时,若所有股东均以全部持股接受要约,收购方在必须收购的“50%加1股”中,将从控股股东手中收购约20%的公司股份,从普通股东手中收购约30%的公司股份。此前,日本Z Holdings收购购物网站ZOZO的50%股份时,持股37%的创始人也与普通股东一样参与要约收购,最终保留了18%的股份。


VIP资产管理代表Kim Minguk批评称,此次强制要约收购制度将固化控股股东与普通股东股份以不同价格交易的所谓“双重定价结构”。他表示:“控股股东的每股股份可以附加控制权溢价出售,而普通股东的每股股份只能按市场价格交易,这项法案等于为这种结构盖章认可。”他进一步指出:“最终,所有大股东的持股比例都会趋向50%加1股,而这一持股比例将成为控制权溢价最高的持股水平。”


另有批评指出,法案在缺乏充分征求意见和审慎讨论的情况下推进通过。Life资产管理董事长Lee Chaewon表示:“资产管理公司管理的资金,归根结底也是国民的养老资金。”他指出:“需要充分的公开讨论和社会共识。”



当天,除Lee Chaewon董事长外,出席记者会的还有Petra资产管理代表Yong Hwanseok、Lee Chanhyeong,VIP资产管理代表Kim Minguk,Cha Partners本部长Kim Hyeonggyun,Align Partners代表Lee Changhwan,Khanus资产管理代表Kim Yeonsu,Value Partners代表Kim Bonggi,Blash资产管理代表Baek Jiyun,Quad资产管理董事Kim Jiyeol,以及Rainmaker资产管理代表Jeong Yongu等。包括海外资产管理公司在内,共有18家公司参与联合声明,合计受托管理资产规模达8700亿韩元。


本报道由人工智能(AI)翻译技术生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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