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履行整改命令,每日征收日均销售额0.02%的强制履行金
中型及以上企业必须指定高管担任首席信息安全官
还须设立并运行信息安全委员会

从今天起,因故意或重大过失反复发生网络安全事件的企业,将被处以最高相当于相关营业额3%的罚款。企业首席信息安全官须由高管担任,信息安全管理体系认证制度将增设强化认证。


据科学技术信息通信部1日消息,修订后的《信息通信网利用促进及信息保护等相关法律》(《信息通信网法》)于当天正式施行。2025年,通信、电子商务等领域的主要企业接连发生个人信息泄露事件,政府随后发布了“跨部门信息安全综合对策”,此次修法为相关对策提供制度保障。


今日起故意或重大过失导致网络安全事件最高罚相关销售额3%…修订版《信息通信网络法》施行 View original image

首先,对于因故意或重大过失反复发生网络安全事件的经营者,将根据事件的严重程度,处以相关营业额3%以内的罚款。此外,对不履行政府整改命令或资料提交要求的经营者,每逾期一天,将处以相当于日均营业额0.02%的履行强制金。


为加强企业信息安全治理,首席信息安全官的任职要求由原来的高管或普通员工提高为高管。因此,中坚企业及以上规模的企业必须指定高管担任首席信息安全官。不过,考虑到企业规模和人员状况,中型企业可作为例外,继续指定信息安全相关部门负责人担任。对于新纳入高管任职义务范围的企业,将给予6个月的过渡期。


负有首席信息安全官申报义务的企业,必须设立并运行内部信息安全委员会。该委员会负责审议信息安全预算、人员保障等需要协商的信息安全相关事项。委员会主席须向首席执行官报告审议结果,重大事项还须向董事会报告。


信息安全管理体系认证制度将新增强化认证。适用对象包括:▲营业额达到1万亿韩元以上的电信运营商等主要信息通信服务提供者,以及集中式信息通信设施运营商;▲上一年度营业额达到3万亿韩元以上的信息通信服务提供者;▲最近3年内接受过政府与民间联合调查组调查,或受到过罚款处罚的经营者。此外,此前可选择审查方式的认证审查,将改为书面审查与现场审查并行,以提高审查强度。


为在网络安全事件发生后迅速开展调查,科学技术信息通信部下属的网络安全事件调查审议委员会将正式运行。委员会由包括主席在内的15名民间及公共领域委员组成,民间委员任期为2年。会议将在主席认为必要或科学技术信息通信部长官提出要求时召开。



副总理兼科学技术信息通信部长官Bae Kyunghoon表示:“此次《信息通信网法》及其施行令正式实施,为进一步增强企业安全意识和责任意识奠定了制度基础。”他还表示:“期待企业将安全视为经营的必要要素,而非单纯的成本,并积极加大投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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