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家]“担忧公共机构垄断电力购买协议撮合市场”……民营平台企业反对
气候能源产业协会向气候能源环境部提交建议书
仅能源公团电力购买协议撮合平台提供激励措施
有违公平原则,或固化公共机构垄断格局
政府过度干预,阻碍民营企业竞争与创新
"所有直接电力购买协议交易应享同等激励措施"
气候能源环境部与韩国能源公团推出“电力购买协议中介平台”,在线对接可再生能源发电企业与有100%可再生电力需求的企业,引发此前提供类似服务的民营企业反对。这些企业指出,使用能源公团运营的中介平台可获得电表安装费补助等激励措施,此举有违公平原则,且可能导致公共机构垄断市场。
据能源行业30日消息,由能源创新企业牵头成立的韩国气候能源产业协会当天向气候能源环境部提交了《关于将电力购买协议中介平台配套激励措施适用于民营平台的制度改进建议书》。
此前,气候能源环境部于今年7月宣布建设并运营电力购买协议中介平台,支持可再生能源发电企业及有意签订电力购买协议的相关企业在在线门户发布拟签约电量,并进一步开展实际合同谈判。
电力购买协议是指发电企业在电力市场之外直接向用电方供电的购买合同。能源公团的电力购买协议中介平台试运行至7月底,8月初转为正式服务。试运行期间,发电企业、电力供应企业、有100%可再生电力需求的企业等43家企业及协会、团体参与其中。
政府与能源公团设立电力购买协议中介平台,旨在消除可再生能源需求企业与供应企业之间的信息不对称,扩大可再生能源市场。通过该平台签订合同,可获得政府提供的电表安装费补助、延长电网使用费补助期限、扩大屋顶光伏项目保证保险保费补助等优惠。
然而,这些激励措施仅向使用能源公团中介平台的企业提供,因此引发此前提供类似服务的民营平台企业反对。
气候能源产业协会在向气候能源环境部提交的建议书中指出:“同样是履行100%可再生电力承诺的交易,能否获得政府支持却因‘通过哪个平台签约’而异。这很可能使本应以民营企业为主导发展的100%可再生电力交易市场,固化为以特定公共机构为中心的事实垄断结构。”
气候能源产业协会的会员中,有多家企业从事整合小型光伏运营商并将其与可再生能源需求企业对接的业务。
协会指出:“能源公团中介平台的激励机制短期内虽能增加交易量,但从长远来看,会阻碍民营企业通过技术和服务竞争推动市场升级,最终反而妨碍政策目标的实现。”
协会表示:“市场活力本质上来自多个民营主体自由竞争、推动创新。”协会补充称:“政府过度介入可能削弱发电企业的投资意愿及开展新项目的积极性,阻碍民营企业自愿参与电力购买协议交易,以及可再生能源的推广普及。”
协会建议:▲无论是否使用电力购买协议中介平台,对所有旨在履行100%可再生电力承诺的直接电力购买协议交易,统一提供电表安装费补助、延长电网使用费补助期限、扩大保证保险保费补助等激励措施;▲成立公私协商机制,为公共平台与民营平台营造公平竞争环境。
针对上述意见,气候能源环境部解释称,使用民营中介平台的小型光伏运营商,只要在公共平台登记,也可获得同等激励。
气候能源环境部相关负责人表示:“即使能源公团推出了电力购买协议中介平台,谈判功能仍由民营中介平台承担。民营企业可利用能源公团平台的信息,发挥供需匹配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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