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曝光私生活相威胁,索要数亿韩元
"退休金等本应得到的钱"
因涉嫌威胁电视艺人Park Narae(41岁)而被羁押起诉的前经纪人,在首次庭审中否认了大部分指控。
首尔西部地方法院刑事第四独任庭(由审判长Kim Sugyeong审理)29日下午开庭,审理Park Narae的前经纪人Shin某和Lee某涉嫌违反《暴力行为等处罚相关法律》(共同敲诈勒索)等罪名一案。
此前,Shin某涉嫌以奖金为名,向Park Narae索要相当于公司销售额10%的2.5亿韩元,并威胁称,若不给钱,就可能通过媒体曝光Park Narae涉嫌侮辱人格、性骚扰、让他人代为开药等涉及私生活的事项。
据检方调查,2025年11月,Shin某在首尔江南区一家咖啡店向一名劳务师表示,自己应获得相当于公司销售额10%的奖金,即2.5亿韩元;如果提起诉讼,相关内容将见诸报端,给Park Narae造成重大打击。据悉,Park Narae方面拒绝付款后,Shin某向媒体提供了相关线索,并再次索要钱款,但最终未能拿到钱。
Shin某的辩护律师当天除承认部分涉嫌职务侵占的事实外,否认了大部分起诉指控。对于共同敲诈勒索指控,律师主张:“Shin某从未索要5亿韩元,只是在行使索取退职金和绩效奖金等正当权利。Shin某从未以向媒体爆料为条件索要财物,因此不存在实施敲诈勒索的行为或故意,也不符合共同敲诈勒索的构成要件。”
Shin某还被控未经许可,将Park Narae名下公司账户中的资金转入自己经营的公司账户,或将本应由Park Narae收取的合同款汇入自己的公司账户,涉嫌侵占Park Narae公司约4400万韩元资金,涉及职务侵占及利用计算机等实施诈骗的指控。
对于侵占指控,Shin某方面称,相关转账并非由本人操作,或已获得Park Narae同意,因此否认相关指控。不过,Shin某承认,2025年6月曾将Park Narae公司的部分资金转入个人账户并擅自使用,构成职务侵占。
另一名前经纪人Lee某因涉嫌与Shin某共同实施敲诈勒索而被不予羁押起诉。Lee某方面当天未就起诉指控表明具体立场,计划整理证据后在下次庭审中陈述意见。
法院将下次庭审定于10月20日上午10时20分举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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