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下月起,在调控指定地区新购住房、因而暂时持有两套住房的人,出售原有住房的期限将从3年缩短至2年。登记在册的租赁经营者须在2027年底前出售其在调控指定地区购入的出租公寓,才能免于适用资本利得税加重征税规定。互惠租赁住房税收优惠将于今年年底结束。

首尔公寓售价连续上涨的时间接近历史最长纪录。图为13日从首尔南山眺望的公寓小区。韩联社供图

首尔公寓售价连续上涨的时间接近历史最长纪录。图为13日从首尔南山眺望的公寓小区。韩联社供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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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29日在国务会议上审议并通过了包含上述内容的《所得税法》《法人税法》《综合不动产税法》《继承税及赠与税法》施行令修订案。此次修订是上月公布的“2026年税制改革方案”的后续措施,将于下月1日公布并施行。


根据修订案,调控指定地区临时持有两套住房者适用资本利得税和综合不动产税优惠的期限,将从现行的3年缩短至2年。这意味着,为享受一户一套住房税收优惠,出售原有住房的期限将缩短。就资本利得税而言,新规定适用于今年8月4日以后购入新住房、且在下月1日以后出售原有住房的情形。就综合不动产税而言,以2027年6月1日为纳税基准日的住房,可在两年内享受该优惠。不过,上月3日以前已购入住房,或已签订买卖合同并支付定金的,仍适用原有的3年期限。


对于调控指定地区购入的出租公寓,免于适用多套住房持有者资本利得税加重征税及法人税附加征税规定的现有优惠,将仅维持至2027年12月31日。此后出售的住房不再享受上述优惠。不过,如果截至2027年1月1日,强制出租期限尚未届满,则可在该期限结束之日(登记注销之日)起一年内继续享受优惠;如果在加重征税豁免期限届满前已启动重建或再开发程序,则可享受优惠至搬迁公告发布之日起满一年之日。


互惠租赁住房税收优惠将按原计划于今年12月31日结束。目前,租金涨幅控制在5%以内的互惠租赁住房,可免除享受一户一套住房资本利得税免税及长期持有特别扣除优惠所需满足的“两年居住”条件;这一优惠将从2027年起取消。不过,仅限互惠租赁结束后一年内、最迟于2029年12月31日前出售的住房,仍可免除资本利得税的居住条件。此外,出租期限在2026年12月31日以前结束的,可在2027年12月31日前享受居住条件豁免。



同时,非首都圈已竣工未售住房的各项税收扶持措施,包括在计算综合不动产税和资本利得税时不计入住房套数等,适用期限将延长一年,至2027年12月31日。此外,设于韩美战略投资公社的韩美战略投资基金将被新增为免征赠与税的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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