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在明:"有人花钱谋取有利可图的职位"
指出"缺乏处罚条款"的问题
要求法务部研究立法
"处罚范围应避免过宽"

Lee Jaemyung总统29日指示研究完善制度,以便对民间经济团体等在选举代表过程中以财物贿选的行为予以处罚。此举源于一个法律空白:与公职选举及农协等部分受托选举不同,一般民间团体选举即使发生财物交易,也缺乏直接处罚的法律依据。不过,为避免过度干预民间团体自治,政府将研究把处罚范围限定在涉及经济利益、达到一定规模的团体等。


Lee Jaemyung总统29日在青瓦台举行的国务会议上发言。2026年9月29日,韩联社供图。

Lee Jaemyung总统29日在青瓦台举行的国务会议上发言。2026年9月29日,韩联社供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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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ee Jaemyung当天在青瓦台举行的国务会议上讨论农协改革方案时,提及民间团体选举中的贿选问题,称“青瓦台秘书室正在研究此事”。他指出:“无论何种形式的选举,只要涉及资金运用权限或经济利益,以金钱或其他经济利益买票的情况就很常见。但除农协外,一般选举中收受钱财、买卖选票,竟没有相应的处罚规定。”


Lee Jaemyung尤其质疑涉及经济利益的民间团体选举能否保证公正。他表示:“社会组织或民间组织选举受托行使职权的代表时,收受钱财、买卖选票是极其恶劣的行为,必须予以杜绝。即使明知发生了贿选,却只能坐视不管。我认为必须纠正这一问题。”


Lee Jaemyung表示,国家不应全面介入民间团体选举;但如果团体资产规模庞大,或代表职权较大,以致有人愿意动用财物争取职位,情况就有所不同。


他说:“有些团体积累的资产达到数十亿韩元,这样的情况并不少见。民间经济团体不就是如此吗?”他接着指出:“取得那个职位,就能获得某些利益,所以才有人花钱买票。因为不仅报酬丰厚,还能在交易等活动中获得不正当利益。”相较之下,他以没有多少资产或利益可图的联谊团体为例,表示“花钱买票,归根结底是因为有利可图”。



不过,Lee Jaemyung也提到,此举可能引发政府过度干预民间团体的质疑,因此要求研究以团体规模、资产等作为适当标准,“避免适用范围过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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