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话诈骗损失突破1万亿韩元,94%的案件始于电话和短信
议员Son Myeongsu:"冒充机构诈骗造成9884亿韩元损失"
"人均损失金额十年间增长近6倍"
2025年,韩国电话及网络诈骗造成的损失首次突破1万亿韩元。尽管94%的案件始于电话、短信等通信渠道,逾10万个涉诈账户被暂停支付,受害人的实际损失追回率却仅为20%多。有观点指出,除了金融机构的事后应对,还需完善制度,在通信环节阻断犯罪,并及时救济受害人。
9月29日,据韩国国会政务委员会所属共同民主党议员Son Myeongsu从警察厅、金融监督院等机构获取的资料,2025年电话及网络诈骗损失达1.2578万亿韩元,创历史新高,是2023年4472亿韩元的2.8倍,较2024年的8545亿韩元增长47.2%。人均损失也从2016年的862万韩元增至2025年的5384万韩元,近10年增长近6倍。
其中,冒充检察机关、警方、金融监督院等机构的诈骗损失激增。2025年,此类诈骗造成9884亿韩元损失,占总损失的78.6%;较2023年的2364亿韩元增长逾3倍,接近1万亿韩元。2025年,29岁及以下受害人也达到5770人,表明受害者并不限于老年群体。
电话和短信是犯罪分子最主要的初始接触渠道。2026年1月至8月的8584起电话及网络诈骗案件中,7841起通过电话接触受害人,占91.3%;加上短信,占比达94%。同期,拦截伪造来电号码的次数达72.0065万次,已超过2025年全年的67.7735万次。
另一方面,金融机构暂停支付的涉诈账户从2021年的5.799万个增至2025年的10.2307万个,但损失追回率却从35.9%降至26.3%。有观点指出,部分赃款在账户被暂停支付前已被再次转账或转入加密资产等渠道,仅靠事后冻结账户难以挽回损失。
Son Myeongsu表示:“电话及网络诈骗的年损失额已超过1万亿韩元,损失追回率却仅为20%多,必须尽快完善制度,让受害人及时获得赔偿。”他还强调:“94%的案件通过电话、短信等通信渠道接触受害人,因此也应制定措施,在通信环节加强事前防范并明确责任分担,包括封堵冒名登记的手机号码、过滤伪造来电号码以及管理群发短信渠道。”
版权所有 © 阿视亚经济。未经许可不得转载,禁止用于AI训练及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