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人权委员会指出“对未成年在校生适用《军事刑法》”存在问题
法务部 "同意适用《少年法》……推进制度完善"
国防部考虑制定特别条款……"仅限必要情形适用"
韩国国家人权委员会建议完善相关制度,停止仅因空军航空科学高中在校生具有士官候补生身份,就对其适用《军事刑法》和《军事法院法》的做法。
国家人权委员会29日表示,已建议国防部和法务部完善制度,使空军航空科学高中在校生能够以未成年人身份适用《少年法》。法务部表示接受建议,国防部则表示部分接受。
空军航空科学高中是一所培养空军技术士官的高中。学生在校期间具有士官候补生身份,因此与普通高中生不同,可能受到《军事法院法》和《军事刑法》约束。但国家人权委员会认为,对未成年学生适用军事法律体系并不妥当,因为这一做法未充分考虑儿童和青少年所需的保护。
法务部表示,将完善制度,使在校生也能适用《少年法》。不过,法务部解释称,要真正落实这一做法,国防部须先采取调整在校生身份等措施。国防部表示,将制定特别条款,把军事法律的适用范围限定在其作为军人所必需的事项上。
此外,国家人权委员会还指出,禁止空军航空科学高中学生转学,以及限制其在毕业后7年义务服役期内提前退役,也存在问题。但国防部以此举可能影响熟练技术士官的招募为由,对相关建议持审慎态度,转而计划在招生阶段加强职业规划指导等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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