韩国公平交易委员会对明伦堂处以104.72亿韩元罚款,理由是该公司利用低息政策资金,不当扶持由会长家族持有的放贷公司,并通过向加盟店放贷赚取利息。公平交易委员会还将明伦堂法人及会长 Lee Jonggeun 移送检方。


韩联社供图

韩联社供图

View original image

28日,公平交易委员会表示,经营明伦进士排骨等品牌的明伦堂涉嫌违反《公平交易法》第45条第1款第9项等规定,已对其下达整改命令,并处以104.72亿韩元的暂定罚款。


据公平交易委员会调查,自2021年底起,明伦堂以年利率2.3%或4.6%的低息,向会长家族持有的14家放贷公司出借资金共计2983亿韩元,利率显著低于正常水平。这笔资金中,还包括明伦堂以年利率3%至4%从韩国产业银行获得的790亿韩元低息政策贷款。


这些放贷公司利用获得的低息资金,向加盟店主和有意创业者提供年利率12%至18%的高息贷款。调查显示,加盟店主翻新门店时借款的年利率为12%,新加盟者的年利率为15%。2024年底后,利率最高升至18%。


资金出借采取额度贷款方式,各放贷公司可在100亿至150亿韩元的约定额度内自由提款和还款。通过降低融资成本,这些放贷公司获得的经济利益约达217亿韩元。


14家放贷公司均在会长 Lee Jonggeun 主导下成立。公平交易委员会调查发现,Lee Jonggeun 不仅直接决定明伦堂向放贷公司出借资金过程中的主要事项,还深度参与这些公司的整体运营。


调查还发现,明伦堂约定,如加盟店主无法向放贷公司偿还贷款,将由明伦堂代为偿还,从而大幅降低了放贷公司本应承担的坏账风险。


调查显示,明伦堂为满足《放贷业法》规定的最低注册条件,在总部附近租用了一间面积仅约3.3平方米的共享办公室开展运营。


公平交易委员会认为,这种不当扶持使原本难以自行融资、甚至难以进入市场的14家放贷公司,获得了较竞争对手明显更有利的竞争条件。


数据显示,截至2025年,14家放贷公司的放贷债权余额合计规模,已相当于全部8203家放贷公司中的第27位。



此外,公平交易委员会认为,明伦堂在向有意创业者提供的信息披露文件中,将本应记载的信贷相关事项填写为“无相关事项”,提供了虚假信息;同时,向有意加盟者等隐瞒了与放贷公司的关系、贷款具体条件、加盟合同与贷款合同之间的关联,以及贷款偿还方式等对加盟决策具有重大影响的事实。


本报道由人工智能(AI)翻译技术生成。

版权所有 © 阿视亚经济。未经许可不得转载,禁止用于AI训练及使用。

不容错过的热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