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会立法调查处立法调查官Heo Minsuk
"案发前曾遭极端控制和扼颈"
"仅核实这一情况,就能判断是否属于高风险人群"
"任何人都不应遭受虐待和暴力"
韩国国会立法调查处立法调查官Heo Minsuk长期关注涉及女性、儿童和青少年等弱势群体的案件。自2017年担任立法调查官以来,她已撰写109份报告,主要研究恋爱关系暴力、未支付抚养费等问题,并积极关注具体案件、推动法律和制度改进,活跃于学术研究与实务一线。
Heo Minsuk表示,她开展工作的出发点是一个理所当然的信念:任何人都不应遭受虐待或暴力。她在接受阿视亚经济采访时称:“收入差距或许会让人住得差一些、穿得差一些,但遭受虐待或殴打,意味着一个人连基本权利都得不到保障。社会投入大量资源支持女性、培养优秀人才,如果她们最终遭到杀害,这些努力还有什么意义?”她还表示:“我认为每个人都应免于暴力,因此将相关领域作为重要研究课题。”
近期,她出版了《如此亲密的杀人者》,分析恋爱关系暴力和恋爱关系杀人的成因,以及有助于预防此类犯罪的早期征兆。她在书中指出:“恋爱关系杀人是完全可以预防的犯罪。”
Heo Minsuk表示,回顾恋爱关系杀人案件时,她常觉得“这些人原本都可以获救”,“如果案件发生在其他国家,而不是韩国,她们的命运或许就会不同”。她说:“这就是国家未能履行保护职责。我想救下这些女性。”她希望今后继续推动完善法律和制度,尽力阻止本不该发生的女性死亡事件。以下是采访实录。
—作为国会立法调查官,主要职责是什么?
答:首先,很多工作是答复国会议员办公室的咨询。最常见的问题包括其他国家如何实施法律和制度,以及韩国应修订哪些法律。此外,我们也会主动撰写认为有必要完善的法律和制度方面的报告。是否走访实地由调查官自行决定。由于我主要关注弱势群体,因此经常到现场了解情况。
—有没有令你印象深刻的立法案例?
答:我曾撰写报告,指出未成年亲属性侵受害者离开保护机构后,处于无法获得独立生活支持的政策盲区。那份报告是2024年的《被掩盖的受害者:未成年亲属性侵受害者特别支援保护机构的援助工作现状与改进课题》。当时,这些受害者因为父母健在,无法领取“离所独立生活补助”。但问题在于,多达71%的案件中,施害者正是父母。此后,相关法律得到修订,从未成年亲属性侵受害者保护机构离所的青少年也可以领取独立生活补助。
—《如此亲密的杀人者》是一本怎样的书?
答:由于经常就现场情况接受电视节目采访,我逐渐详细了解到一些具体案件。研究受害者遭到杀害的案件后,我意识到,依据现行法律很难救下她们。我写这本书,是希望更多身处险境的人能够尽早识别危险信号。
—有没有哪起具体案件促使你决定写这本书?
答:书中较为具体地记录了真实案件中受害者的遭遇,以及周围人目睹的情况。其中包括广受电视节目关注的已故19岁女性Lee Hyojeong案:她生前长期遭恋人殴打,曾11次报警,最终仍不幸身亡。社会对所谓“亲密关系暴力”存在很深的偏见。人们常常指责受害者:“为什么要和那种坏男人交往?”“为什么不说出来?”“为什么惹怒施害者?”“为什么不分手?”我认为,首先必须消除对受害者的严重误解和偏见。
—你指出,“非致命性扼颈”是一个重要的早期征兆。
答:这是韩国尚未充分认识到的重要征兆之一。在其他国家,发生此类案件后会进行死亡风险评估。研究发现,许多遭杀害的受害者此前曾受到极端控制,并遭遇过扼颈。相当多受害者有过这种经历,但韩国警方等部门目前还没有认真询问这一情况。书中的受害者也都有过类似经历。调查机关只要问受害者一句“你是否曾被掐过脖子”,就有助于判断其是否属于高风险人群。
—你主张将亲密关系中的胁迫性控制定为犯罪。
答:控制是一种非身体虐待。但在韩国,警方往往要看到明显的身体伤害,甚至要有医院出具的诊断证明,才将当事人视为受害者。然而,多数情况下,在身体暴力发生前,施害者就已实施极端控制,例如不让对方与别人见面,要求对方事事征得同意,并监视、要求报告其行踪。即使尚未发生身体暴力,极端控制也意味着高风险。正因为目前缺乏这种认识,才会出现受害者报警十几次后仍遭杀害的案件。
—发生在亲密关系中的行为,认定为犯罪的标准是否可能比较模糊?
答:有一个重要判断标准。比如,一方要求另一方不要见某个人、不要穿某种衣服。如果对方能够拒绝并自主行动,就不一定属于受害者。但如果因为害怕不服从后会遭到骚扰和折磨,不得不照办,就应认定其处于受虐状态。
—立法方面最迫切需要做什么?
答:应全面修订《家庭暴力处罚法》,将恋爱关系暴力纳入规制范围。目前,恋爱关系暴力主要依据《刑法》处理。根据《刑法》,殴打和恐吓属于违背被害人意愿才可起诉的犯罪;如果受害者不愿追究,就无法处罚施害者。恋爱关系暴力受害者即使冒着生命危险报警,也经常因屈服于施害者的威胁等而撤回控诉。
—你在现场接触过许多恋爱关系暴力案件,近期有何趋势?
答:案件数量在增加,而且会升级为严重犯罪,形势看上去更加严峻。恋爱关系暴力并不只有身体伤害。我在现场接触的案件中,大多叠加了多种形式的侵害。施害者控制对方的日常生活和人际关系,监视其通信和行踪,强迫发生性关系,或未经同意拍摄私密影像,再以影像相威胁。严重时,还会强迫对方卖淫或榨取钱财。单独来看,这些行为分属殴打、恐吓、强奸、非法拍摄、胁迫、诈骗和敲诈勒索等不同犯罪。但受害者实际经历的,是同一段关系中持续不断的支配与控制。控制越牢固,受害者就越难脱离关系;而在试图脱离时,遭受暴力的风险最高。这也是提出分手、报警或获得禁止接近令后,案件仍反复升级为严重犯罪的原因。
—你认为亲密关系暴力与韩国社会的性别平等问题有关吗?
答:我认为,这种控制之所以能够发生,与长期潜藏在社会中的文化观念有关。女性应该听从男性、已婚女性应该取得丈夫许可等观念,在韩国社会根深蒂固。通常,别人对我发号施令,并不会因此形成服从关系。但如果发号施令的是男友或丈夫,人们就容易觉得“这也正常”,对越界行为失去警惕。媒体也一直在强化这种观念。典型的叙事是,把粗暴对待女性的男性描绘成其实爱得很深,只是不善于表达。我认为,这种将控制解读为另一种爱的观念,在一定程度上对整个社会形成了精神操控。它使受害者本人无法意识到自己遭受的是暴力,也让周围的人难以介入。
—性别对立正在加剧。
答:有人担心,性别对立加剧可能使恋爱关系暴力变得更严重。与过去不同,如今已不能公开歧视女性,因此有些人可能产生扭曲的欲望,想要随意支配自己能够施加影响的私人关系中的女性。
—对希望走上相似道路的后辈,你有什么话想说?
答:我认为,这份工作最重要的是倾听一线的声音。只要愿意了解处于弱势地位的人究竟经历了什么,并怀有帮助他们的心,就完全有资格从事这份工作。这是一份能够改变他人的生活、进而推动社会逐步改变的工作,也会带来很大的成就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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