仅有工资收入者……工资总额上限从500万韩元提高至900万韩元
Jeong称:"应根据工资和物价水平调整扣除门槛"

韩国国会收到一项法案,拟将配偶及受扶养人的基本扣除收入门槛从现行的100万韩元提高至400万韩元。对于仅有工资收入的人,适用基本扣除的工资总额上限也将从500万韩元提高至900万韩元。

共同民主党议员Jeong Taeho。Jeong议员办公室供图

共同民主党议员Jeong Taeho。Jeong议员办公室供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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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同民主党议员Jeong Taeho于28日表示,他已在23日作为主要提案人提交包含上述内容的《所得税法》部分修正案。


根据现行法律,配偶或受扶养人的年度收入合计不超过100万韩元时,每人可享受150万韩元的基本扣除;若仅有工资收入,则工资总额须不超过500万韩元。


修正案拟将上述收入门槛分别提高至不超过400万韩元,以及工资总额不超过900万韩元,旨在减少配偶、子女或年迈父母等仅因获得少量收入就被排除在基本扣除范围之外的情况。


现行100万韩元的收入门槛自1996年以来已维持约30年;仅有工资收入者适用的500万韩元工资总额门槛,自2016年设立以来也已有10年未作调整。


Jeong Taeho表示,随着工资和物价上涨,以及短时工作、兼职等小规模创收活动增多,有必要根据现实情况调整基本扣除门槛。



Jeong Taeho称:“基本扣除收入门槛长期未作调整,而工资和物价持续上涨,短时工作、兼职等小规模经济活动也不断增多。我们将根据现实情况调整门槛,避免配偶或受扶养人仅因获得少量收入就被排除在基本扣除范围之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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