拒付、少付保险金达5.5亿韩元
近5年来,保险公司无故拒付或少付应向客户支付的保险金,被金融监督院查处的案例接近1000起,涉及金额达5.5亿韩元。有观点指出,金融监管部门有必要加强对保险公司理赔的管理和事后检查。
据韩国国会政务委员会委员、国民力量党议员Park Seonghun办公室28日从金融监督院获取的资料,2022年至2026年7月,金融监督院在对保险公司的检查中发现拒付、少付保险金案例961起,涉及金额5.484亿韩元。其中包括未按条款足额支付应付的累计利息、未足额支付住院保险金等情况。
财产保险公司中,DB财产保险拒付、少付金额最高,达2.62亿韩元(26起)。其后依次为KB财产保险9790万韩元(10起)、安盛财产保险7380万韩元(24起)、梅里茨火灾保险4050万韩元(14起)。这4家公司的拒付、少付金额合计4.742亿韩元,占总额的86.5%。
人寿保险公司则多次出现向多名投保人少付金额相对较小的保险金的情况。教保生命保险少付累计利息等的案例达499起,涉及3270万韩元,案例数最多。东洋生命保险被查出237起(1700万韩元),新韩人寿68起(1290万韩元),大都会人寿55起(710万韩元)。
监管部门对相关保险公司处以的罚款合计5.08亿韩元。其中,教保生命保险最多,为3.26亿韩元;其后依次为新韩人寿7500万韩元、东洋生命保险4600万韩元、大都会人寿2700万韩元。
Park Seonghun表示:“保险公司按时收取保费,却在保险事故发生后拒付或少付应付保险金,这种情况不能一再发生。应加强内部控制和事后检查,避免在保险金核算与支付过程中出现损害消费者利益的遗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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