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大企业工作时的年薪,短短3天就赚到了”……如今吸金的社交媒体团购世界
社交媒体商城经营者4年间从287人增至1838人
连接品牌与网红的平台涌现
私信及银行转账交易引发税收监管盲区担忧
社交媒体团购市场正迅速成为网红的收入来源、品牌的销售渠道以及消费者购买折扣商品的途径。但有舆论指出,用于掌握交易记录的税收管理体系和消费者保护机制未能跟上市场增长的步伐。
据韩国国会财政经济企划委员会所属共同民主党议员Moon Jinseok于27日从韩国国税厅获得的资料,2024年将“社交媒体商城业”申报为主营业务的经营者,其经营所得为333.06亿韩元,较2020年的17.3亿韩元增长逾18倍。同期,经营者人数也从287人增至1838人,增长逾6倍。
团购销售佣金最高达30%……品牌与网红对接平台也已出现
社交媒体商城是指通过Instagram、YouTube、博客等平台介绍商品,直接销售或促成购买以获取收益的经营模式。其中,以网红为核心的团购是典型方式。例如,一名前LG电子员工、现为网红的人士今年7月在社交媒体上表示:“从大企业离职后,仅用3天,靠一场团购就赚到了此前工作时一年的薪水。”据悉,其在职时的年薪约为1亿韩元。这名网红还在一个YouTube频道表示,转型后每月收入约相当于“一辆中型车的价格”。
开展团购时,网红通常会在一段时间内通过社交媒体发布亲自试用产品后的评价、优缺点和使用方法,并公布购买链接。有时,他们还会在直播中回答消费者提问,促成购买。消费者基于对平时关注的网红的信任参与团购,期待以低于常规售价的价格购买商品,或获得附加商品、赠品。
销售商按销售额的一定比例向网红支付佣金。据流通行业介绍,影响力较大的网红可获得团购销售额10%至30%的佣金;若卖出价值1亿韩元的商品,网红最多可分得3000万韩元。与无论销售业绩如何都须预先支付广告费的普通广告不同,这种模式按实际销售额付费。对于知名度较低、难以进驻大型零售渠道或投放大规模广告的中小品牌而言,团购可能成为短期内实现数千万至数亿韩元销售额的渠道。
连接品牌与网红的专业平台也已出现。这些平台不仅分析粉丝数量,还会分析粉丝的性别与年龄结构、帖文平均浏览量、点赞和评论互动率,以及以往广告成效,为商品匹配合适的网红,并代为负责内容制作、销售业绩统计和佣金结算。
截至8月末,在Instagram搜索“#团购”可找到约252万条帖文,搜索“#共同购买”则可找到约102万条。团购价并不等于全网最低价。即使是同一商品,不同销售渠道的数量、运费以及赠品搭配也各不相同;要了解实际优惠幅度,消费者仍须逐一与其他购物平台比较。“首轮售罄”“数量有限”“最后一次”等催促购买的表述,也被认为不利于消费者充分比价。
私信与银行转账交易难以纳入税源管理……责任归属不明
在网络商城,平台会留存订单和支付信息,也能通过信用卡交易凭证或现金收据取得交易记录。相比之下,社交媒体商城的交易往往是在发布帖文介绍商品后,通过私信或即时通讯工具商定订单条件,再以银行转账收款。因此,仅凭帖文很难了解商品销量和交易金额。有舆论担忧,如果卖家未如实申报销售额,主要依靠税务发票、信用卡交易凭证和现金收据核实销售额的现行税收管理体系,可能难以发现这类交易。
韩国国税厅表示:“除通过交易当事人举报未开具现金收据等方式收集单笔交易资料外,直接进行税源管理存在局限。”该机构计划加强未开具现金收据举报奖励制度的实施和日常监测,以缩小税收监管盲区。
通过社交媒体销售商品,同样负有申报纳税义务。据韩国国税厅介绍,若非一次性交易,而是持续、反复地在社交媒体上销售商品或促成交易,就必须办理经营者登记。销售属于强制开具现金收据行业的商品,且收取10万韩元及以上现金的,即使消费者未提出要求,也必须开具现金收据;未开具的,将按相关金额的20%征收附加税。Moon Jinseok强调:“必须建立适应新交易方式的资料收集体系,避免形成只有如实申报者吃亏的局面。”
消费者因网红推荐而购买商品,但实际合同相对方和发货方往往是另一家销售商,出现问题时可能难以判断应向谁追责。为此,韩国消费者院提醒消费者尽量使用信用卡而非现金或银行转账付款,保留相关凭证以备发生纠纷时使用,并在收到商品后7日内提出退货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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