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诉被驳回,30年有期徒刑判决生效
杀害与亲哥哥存在事实婚姻关系的80多岁女性
一名70多岁男子杀害了与其亲哥哥存在事实婚姻关系的邻居老妇,并毁坏、遗弃尸体,事后还将罪责归咎于受害者。如今,他实际上将在狱中度过余生。
据韩联社及法律界24日消息,韩国大法院驳回了被控杀人、毁坏及遗弃尸体、违反《跟踪骚扰处罚法》的A某(78岁)提出的上诉,维持原审判处其有期徒刑30年的判决。
A某因涉嫌于2025年10月3日在江原道华川郡上西面山阳里杀害80多岁的女性B某,随后毁坏尸体并将其遗弃在河边而被起诉。随着受害者遗体被发现、警方调查范围逐渐缩小,A某还曾服用药物。他在医院接受治疗后被拘留,并于2026年1月在一审中被判处有期徒刑30年。
庭审期间,A某虽然表示“我对受害者感到抱歉”,却又称“受害者与我哥哥结了婚(存在事实婚姻关系),哥哥生病住院期间,她却与其他男人交往,所以我杀了她”,将犯罪原因归咎于受害者。
一审庭审中,面对审判长“是否希望进行国民参与审判”的询问,他回答“我不知道”“法官您看着办吧”“我没受过教育,不懂”,因态度敷衍受到严厉斥责。据悉,直到案件审理至大法院,他一次也未提交悔过书。
检方指出,“被告实施了骇人听闻、残忍且违背人伦的犯罪,却看不到任何真诚悔过的态度”,请求判处A某无期徒刑,但一审和二审均认为有期徒刑30年较为适当。
二审法院斥责称:“被告误以为曾与自己事实上存在姻亲关系的受害者与其他男人交往,遂将其杀害,并残忍地毁坏、遗弃其遗体。这一行为损害了社会尊重生命、尊重逝者的基本价值,罪责极其严重。”对于量刑理由,法院解释称:“被告目前年事已高,看上去相当衰弱且多病,原审刑罚对他而言,实际上似乎与无期徒刑无异。”
大法院也审查了A某关于量刑不当的主张,但认为不存在足以改变刑期的情况变化,因此驳回了上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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