甚至用头撞击赶到现场的警察
以接受保护观察为条件获判有期徒刑缓刑
一名40多岁男子因挥拳殴打劝其戒酒、找工作的父亲,并要求儿子摆出所谓“元山轰炸”的体罚姿势,被判处有期徒刑,缓期执行。
据韩联社24日报道,春川地方法院刑事第三独任庭法官Park Donguk以违反《儿童福利法》虐待儿童、妨碍公务及殴打直系尊亲属等罪名,判处43岁的A某有期徒刑1年6个月,缓刑4年。同时,法院还命令其接受保护观察,并参加40小时预防再次虐待儿童的课程。
A某被指于今年7月在春川市家中,因父亲劝其“别再喝酒了,赶紧找份工作,清醒一点”,便愤怒地辱骂父亲,并挥拳击打其面部。
随后,A某把儿子叫进房间,要求他唱歌。儿子没有照做,A某便用塑料烧酒瓶威胁他,并大声要求他摆出“元山轰炸”的体罚姿势。儿子仍未服从,A某又向他扔手机实施殴打。
接到儿子报警后赶到现场的警察为采取家庭暴力紧急临时措施,要求A某离开住所。A某拒绝,并用头撞击警察。
法院指出:“殴打父亲,还要求儿子摆出‘元山轰炸’姿势,犯罪情节恶劣。”法院还指出,A某此前曾因妨碍公务,以及两起儿童保护案件被移送处理。
不过,法院考虑到A某认罪悔过、正在接受酒精依赖症治疗,并承诺不再犯罪,最终判处其有期徒刑、缓期执行,同时要求其接受保护观察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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