春川地方法院判处有期徒刑1年、缓刑2年
"不可能不知道已经兑换成筹码"

一名30多岁男子已将存入赌场的1亿韩元兑换成游戏筹码,却因员工失误再次领取并花用了同一笔钱。一审和上诉审对其是否构成犯罪作出了相反判决。


据联合新闻社24日报道,春川地方法院刑事第1-1庭(审判长Lee Geunyeong)表示,已推翻一审对涉嫌侵占罪的A某(38岁)作出的无罪判决,改判其有期徒刑1年、缓刑2年,并命令其完成80小时社会服务。


图片仅用于帮助理解文章,与具体内容无关。Pixabay供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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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某被指于2024年4月在江原道旌善郡一家赌场,未退还因员工失误而收到的1亿韩元现金,并将其用于偿还债务等个人用途,因此被起诉。


当时,A某已将存入赌场的1亿韩元所对应的现金保管凭证兑换成游戏筹码。这笔钱已经结算完毕,但一名不知情的员工发现公司留存的现金保管凭证后,误将1亿韩元再次支付给A某,事件由此发生。


负责一审的春川地方法院宁越支院认为,A某曾向赌场存入3.68亿韩元,并分多次领取现金保管凭证兑换筹码,因此难以认定他在再次收到1亿韩元时,知道这笔钱已经结算。法院还指出,赌场方面事后告知付款有误时并未发送核实材料等情况,也使得难以认定A某花钱时具有侵占意图,遂判其无罪。


上诉审法院重新审查了检方对一审判决提出的异议,重点关注A某每次领取现金保管凭证后,都立即将凭证对应金额全数兑换成筹码的交易记录。涉案的1亿韩元现金保管凭证也在领取3分钟后被全额兑换成筹码。法院据此认为,A某不可能不知道自己已将这1亿韩元兑换成筹码。


A某辩称,自己在赌场连续两晚三天没有睡觉,一直在玩游戏,当时意识昏沉。但法院指出,贵宾营业区每天早上6时关闭,因此也难以采信这一说法。此外,A某在从员工手中领钱前曾自行表示“这好像不是我的钱”,这也成为法院认定其有罪的依据。



上诉审法院指出:“侵占金额较高,且其在收到款项后不久便全部花光;受害公司负责此事的员工似乎因侵占行为遭受了很大困扰;被告人也未与受害公司达成和解。这些都是对其不利的量刑情节。”法院就量刑理由解释称:“考虑到被告人于2025年9月至2026年8月期间分多次偿还约7700万韩元,且没有因财产犯罪受过处罚等情况,作出了上述量刑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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