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利兹证券最终获批,成为韩国第九家票据发行业务经营机构。
金融委员会23日下午召开例行会议,决定将美利兹证券指定为自有资本不低于4万亿韩元的综合金融投资公司,并批准其开展短期金融业务(发行票据)。
此前,未来资产证券、韩国投资证券、NH投资证券已获批成为自有资本不低于8万亿韩元的综合金融投资公司;KB证券、Kiwoom证券、新韩投资证券、韩亚证券和三星证券则获批成为自有资本不低于4万亿韩元的综合金融投资公司。
发行票据是获指定为自有资本不低于4万亿韩元的综合金融投资公司的证券公司,以自身信用发行的期限不超过一年的金融产品,发行规模最高可达自有资本的200%。
票据发行业务经营机构须在2028年前,将相当于票据融资额25%的资金投向风险资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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