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即将实施的上市规则,韩国综指和韩国创业板市场的上市公司若仅因市值未达标而被终止上市,在符合一定条件的情况下,可转至韩国新兴企业板市场上市。
据韩国交易所9月23日消息,金融监管部门于9月初在相关机构联合召开的市场形势检查会议上决定,允许因市值未达标而被终止上市的企业转至韩国新兴企业板市场上市。
2026年7月,市值达标门槛上调至韩国综指市场300亿韩元、韩国创业板市场200亿韩元;2027年拟进一步提高至分别为500亿韩元和300亿韩元。
企业若要转至韩国新兴企业板市场,须在最近三个财年中至少有两个财年实现营业利润盈利;或至少有一个财年实现营业利润盈利,且净资产不低于200亿韩元。
企业须在因市值未达标而被指定为管理类股票之日起40个交易日内,申请转板事前磋商;并须在触发终止上市条件之日起3个交易日内,提出新上市申请。
韩国交易所表示:“将缓解收紧市值未达标终止上市条件对市场造成的冲击,并制定对转至韩国新兴企业板市场企业的支持措施,积极帮助相关企业将转板视为重新发展的契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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