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出比最轻纪律处分“申诫”更轻的警告处理
针对举报受害情况的员工的反向监察仍在进行
经确认,首尔江南警察署一名警官因涉嫌欺凌下属接受监察后,未受到正式纪律处分。尽管欺凌行为得到认定,案件最终仅以不属于纪律处分的“免予处分并予以警告”结案。与此同时,针对举报受害员工的反向监察仍在进行。
据警方23日消息,首尔警察厅纪律委员会于8月对首尔江南警察署的A警监作出免予处分并予以警告的决定。这一处理轻于警方纪律处分中最轻的申诫,指纪律委员会综合考虑各种情节后,不予纪律处分,仅给予警告。
A警监受到警告后,未被另行调整职务,继续在江南警察署工作。今年1月监察启动时,A警监曾被停职候命;但今年3月,一名受害员工调往其他部门后,江南警察署便让A警监返回原部门。另一名受害员工已于2025年10月调往其他警察署。首尔警察厅认为,相关人员的工作部门已不同,隔离措施已经落实。但据悉,江南警察署内部也有人认为,最终却只有受害员工被调走,这种做法不妥。
此事始于首尔警察厅2025年10月获悉A警监涉嫌实施职场欺凌的线索。当时被认定为受害者的员工未作陈述,直到今年1月提出受害举报后,调查人员才取得他们的陈述。据了解,受害员工因育儿而申请缩短工时后,遭到A警监不当对待,包括被要求“每次去洗手间都要先获得许可”。首尔警察厅经监察调查认为A警监的行为存在问题,于今年6月将其提交纪律委员会处理。
围绕监察过程的争议也仍在持续。此前,首尔警察厅负责听证、监察及人权事务的官员被曝曾私下接触A警监一方的律师,引发其是否不当干预监察的质疑。此外,事后举报受害情况的员工反而因“损害内部团结”等理由受到监察,进一步引发报复性监察争议。A警监另行对举报其实施职场欺凌的员工提出申诉后,首尔警察厅便启动了针对这些员工的监察调查。
首尔警察厅表示,“报复性监察”的说法与实际启动调查的缘由并不相符。该厅解释称,调查受害员工是因为A警监分别提出了申诉,并非监察负责人下令针对他们开展反向监察。目前,对这些员工的监察仍在进行。
首尔警察厅一名相关人士表示:“据我了解,纪律委员会认定了欺凌行为,但综合考虑各种情节后作出了上述决定。”对于报复性监察争议,该人士解释称:“既然接到了申诉,不调查相关内容也可能存在问题。目前并非单方面开展监察,而是根据申诉核实事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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