得克萨斯州恩西纳尔将建6472兆瓦燃气联合循环电站
美国8台核电机组拟投入最高1200亿美元…同时推进收购西屋股权
阿拉斯加液化天然气项目将评估经济可行性
韩国政府已确定,将美国得克萨斯州燃气联合循环电站建设项目作为规模达2000亿美元的韩美战略投资首个项目。同时,双方确立了利用1200亿美元在美国建设8台大型核电机组的韩美核电合作基本框架,并将启动对阿拉斯加液化天然气项目的可行性评估。
223亿美元得克萨斯燃气发电项目确定为战略投资首个项目…韩国企业全程参与
韩美两国政府1日公布了三项韩美战略投资项目的推进计划,分别为得克萨斯燃气联合循环发电项目“Project Star”、韩美核电合作框架“Project Power”,以及阿拉斯加液化天然气项目“Project North”。
首先,Project Star将作为韩美战略投资首个项目正式推进。该项目将在美国得克萨斯州恩西纳尔地区投入总计223亿美元,建设并运营一座装机容量为6472兆瓦、服务于人工智能数据中心的燃气联合循环电站。电站将直接向附近的数据中心供电,目标是于2029年启动一期商业运营,并于2032年实现全部设施投运。
项目由全球房地产开发商Related Companies和美国发电运营商NextEra Energy牵头。Lewis Energy Group将提供场地、天然气、用水等相关基础设施。韩国政府综合评估了项目合作伙伴的能力、得克萨斯地区数据中心投资带来的电力需求增长及预期电价等因素,认定该项目具有商业合理性。项目管理委员会和运营委员会审议表决、向国会报告等韩国国内程序也已完成。
韩国政府还计划将韩国企业的参与范围从发电设备及材料供应,扩大至设计、施工、长期运营和维护等项目全过程。美方将提供机会,使包括涡轮机在内的韩国产设备及材料今后也能供应美国境内其他类似项目。
美国8台核电机组拟投入最高1200亿美元…2台APR1400机组将首次进入美国
在核电领域,双方就“韩美核电合作框架”达成协议,拟从韩美战略投资基金中动用最多1200亿美元,在美国建设8台大型核电机组。建设对象包括2台韩国型APR1400机组和6台西屋AP1000机组。两国政府、西屋、韩国电力公社及韩国水力原子力公司将共同签署该框架。
建设顺序为先推进2台AP1000机组,随后同时建设2台APR1400机组和2台AP1000机组,之后再增建2台AP1000机组。双方同意努力将第一阶段与第二阶段工程设计、采购和施工合同的签约时间间隔缩短至6个月以内。
尤其值得关注的是,此次为APR1400首次进入美国市场开辟了路径。此前,韩国企业与西屋签订的和解协议限制了APR1400进入美国。韩国政府表示,此次框架为在美国建设2台APR1400机组奠定了基础。韩国施工企业及设备材料供应商也将参与AP1000机组建设。
可用于8台核电机组的资金最高为1200亿美元,由约1000亿美元建设费用和200亿美元预备费组成。每2台机组的最高投资额为300亿美元,包括250亿美元建设费用和50亿美元预备费。即使预备费未实际使用,也将计入2000亿美元的韩美战略投资总额。反之,即便每2台机组的项目费用超过300亿美元,超出部分也不由韩美战略投资基金追加承担。
双方还将推动优先采购反应堆压力容器、蒸汽发生器及反应堆冷却剂泵等制造周期较长的设备。韩国政府已与美方协商,在完成商业合理性评估、向国会报告等国内法律要求的前提下,拟于年底前预付最多100亿美元。
双方还将推进收购西屋股权。为共享美国境内AP1000项目产生的商业收益,双方拟由韩国企业持有西屋股权。不过,收购股权比例、表决权等具体投资条件尚未确定,将由企业今后通过谈判决定。
此次框架并不意味着已对8台核电机组作出最终投资决定。目前仅处于确定韩美核电合作总体框架的阶段,具体建设地点、项目架构和时间表等,仍需今后逐个项目确定。各项目将在完成商业合理性评估及国会程序后,决定是否最终推进。
阿拉斯加液化天然气项目“启动评估”…衡量可行性后作出最终投资决定
阿拉斯加液化天然气项目目前仅确定启动评估,而非立即作出投资决定。该项目拟建设将阿拉斯加北部天然气输送至南部的大型天然气管道,以及用于出口的液化天然气终端。韩美双方同意,在评估项目是否具备商业合理性并符合韩国国内法律条件后,决定是否最终参与。
若项目推进,美方将为韩国产设备及材料和韩国供应商创造有利的参与条件。相关安排还包括,对钢铁等项目所需设备及材料给予关税减免优惠,并保障以具有经济可行性的条件签订长期液化天然气采购合同。韩国还将获得优先获取该项目所产阿拉斯加液化天然气的权利。
韩国政府还制定了降低大规模投资风险的共同保障机制。所有项目将通过一家伞型投资特殊目的公司及各项目的特殊目的公司推进。伞型投资特殊目的公司统一管理所有项目的融资和收益分配,具体项目则由其全资设立的项目特殊目的公司实施。
核心是将各项目盈亏与整体投资挂钩的“风险共担”机制。在韩国收回投入所有项目的全部本金及利息之前,各项目的韩美收益分配比例均维持在5比5,暂不转为美方份额增至九成的1比9分配模式。若某个项目的盈利能力低于预期,则通过延长其他项目5比5收益分配期限的方式,提高韩方收回本金及利息的可能性。
每年200亿美元、累计2000亿美元的投资上限,也将写入具有法律约束力的特殊目的公司运营协议。若认定项目商业可行性受损,可通过政府间协商调整项目计划、预算及收益分配比例等。韩方还将获得有关财务报表、项目报告和资金用途等的信息获取权,以及对项目范围重大变更、股份发行及转让等重大事项的同意权。
韩国产业通商部长Kim Jeonggwan表示:“鉴于投入的是国民宝贵的税款,我们将坚持国家利益优先、仅投资于具有商业合理性的项目这一原则,同时推动韩美战略投资形成促进韩国企业成长、提升竞争力的良性循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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