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法案已提交……将尽快通过”
“美国加密资产发行规定或致韩国企业出走”
涵盖加密资产发行、流通、信息披露及经营者监管的《数字资产基本法》(加密资产第二阶段法案),预计将于11月在国会法案小组委员会进行讨论。
“《数字资产基本法》将于11月在法案小组委员会讨论”
金融委员会加密资产科科长Seo Nayun于22日在首尔汝矣岛国会举行的“美国加密资产融资政策与韩国数字资产立法课题”研讨会上表示:“方向已经确定,尽管在细节讨论过程中可能仍需进一步协商,但当然无意拖延,希望尽快通过。”她还称:“政府法案提交的具体日程或将确定,但对于应在今年11月法案小组委员会进行讨论这一点,各方看法一致。”
Seo Nayun再次强调,不会出现日程延误。她表示:“目前也有《数字资产基本法》提案,预计将合并审议。我们正与议员们朝着同一方向推进细节工作,制定一项涵盖整个市场发行、流通等所有事项的法律。我们将全力配合,确保能够按日程展开讨论。”
Seo Nayun作出上述表态之际,外界再次提出《数字资产基本法》立法可能延迟的担忧。共同民主党议员Min Byeongdeok指出:“原本说10月进行国政监察、11月展开讨论,并在今年内完成,但如今传出由于没有政策室长,难以举行公听会的说法。”原定于本月30日举行的《数字资产基本法》公听会,也可能被推迟。
22日,首尔汝矣岛国会举行“美国加密资产融资政策与韩国数字资产立法课题”研讨会,共同民主党议员Min Byeongdeok正在发言。记者Park Seunguk供图
View original imageMin Byeongdeok强调应加快立法进度,称:“如今比起制定一部满分法律,速度更为重要。”他表示:“我们必须加速推进,至少要在被美元稳定币这一海啸吞没前登上一艘小船。韩元稳定币正是这一方法,为此必须尽快将《数字资产基本法》制度化。”
“韩国对加密资产回流的需求正不断上升”
研讨会上还提出,有必要制定针对比特币、以太坊等非证券类加密资产发行的监管规则。MRI代表Kim Jongseung指出:“随着美国的动作,加密资产回流的必要性正在加大。韩国应充分准备加密资产的融资渠道、流通及程序等,并建立妥善的验证机制。”
美国上月发布了规范非证券类加密资产发行的《加密资产监管条例》(Regulation Crypto Assets)。该条例为早期初创企业提供最高500万美元的加密资产融资额度,并为企业提供最高7500万美元的融资渠道,对企业的加密资产发行方式进行规范。此外,条例还纳入了安全港机制等内容,使加密资产可不适用投资合同证券相关规定。
22日,首尔汝矣岛国会举行“美国加密资产融资政策与韩国数字资产立法课题”研讨会,西江大学商学院教授Jeong Yusin正在发言。记者Park Seunguk供图
View original image美国计划借此扩大本国境内的加密资产发行规模,并引导投资者在本国境内投资。有评价认为,随着该条例实施,韩国企业赴美发行加密资产的动机也将进一步增强。
Kim Jongseung表示:“若韩国企业借此在美国开展发行,发行法人的业务管理部门等将不得不迁往美国,融资决策也将在美国作出。届时企业经营本身将以美国为中心展开,从韩国角度看,必然会对企业创造就业和税收等方面产生影响。”
广场律师事务所律师Han Seohui也表示:“韩国应为海外在岸化战略做好准备。韩国企业若进军当地,将使用当地税务、会计等服务并产生相当大的成本;但若能在韩国境内发行,则可推动本国产业发展并降低成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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