醉酒后掌掴司机10次,勒颈10分钟
一名70多岁男子因醉酒后要求出租车司机停车让其下车未果,殴打正在驾驶的司机,并用安全带勒住其颈部,被判处有期徒刑,缓期执行。
首尔北部地方法院刑事第8独任庭法官Kim Cheonsu于26日表示,因涉嫌违反《特定犯罪加重处罚法》中的殴打驾驶员等罪名,判处79岁的A某有期徒刑6个月,缓期2年执行。
A某因今年2月在行驶中的出租车内殴打60多岁的司机B某而被起诉。
案发时,出租车正行经首尔城北区内部循环路。A某因B某未按其要求停车,用手掌击打B某右脸约10次,随后用驾驶座安全带缠住B某颈部,持续拉扯约10分钟。由于出租车当时正在行驶,这一行为可能引发交通事故。
Kim Cheonsu指出:“被告殴打了正在内部循环路上驾车的受害人,造成事故的风险不小,殴打行为的严重程度也不容轻视。”不过,法院考虑到A某承认犯行,并向B某支付300万韩元以弥补损失,以及受害人提交撤诉书和请愿书,表示不希望处罚A某等情况,作出了上述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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