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m Ija:“应审视不同资产间的税负公平性”

国民力量党院内代表Jung Jeomsik于21日就计划于2027年1月实施的加密资产征税表示:“在物价高涨、就业前景受阻、仅靠劳动所得甚至难以置业的现实中,众多青年一代正参与数字资产市场。”他称:“若在准备不足的情况下仓促征税,随之而来的混乱与负担最终大多只能由青年投资者承担。”


21日,国民力量党院内代表Jung Jeomsik与企业人士在国会举行的“数字资产税制改善政策座谈会”上合影留念。2026.09.21 记者Yoon Dongju

21日,国民力量党院内代表Jung Jeomsik与企业人士在国会举行的“数字资产税制改善政策座谈会”上合影留念。2026.09.21 记者Yoon Dongju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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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ung Jeomsik当天上午在国会举行的“数字资产税收制度完善政策座谈会”上表示:“对于经由境外交易所或个人钱包进行的交易,有时难以准确确认取得价格及交易记录;对于新型交易产生的收入和损失应按何种标准计入,目前也尚未得到明确梳理。”


Jung Jeomsik表示:“围绕数字资产产业的制度完善工作也仍在进行中。在产业制度基础尚未充分建立的情况下,是否适宜仅按既定日程推进征税,也应一并审视。”


Jung Jeomsik称:“这关系到国民财产。政府应做的不只是按照既定日期征税,而是制定对所有人均具可预测性且公平的标准,并做好充分准备,确保相关措施能够在实际现场得到妥善执行。”


国民力量党政策委员会主席Im Ija指出:“目前,加密资产转让及出借所产生的收入,并未被归类为股票等金融投资所得,而是被归入其他所得。加密资产所得每年可享受250万韩元基本扣除额,对超出部分适用20%的税率。然而,与最初设计加密资产征税制度时相比,如今的情况已发生很大变化。”


Im Ija表示:“当时一同推进的金融投资所得税已被废止,目前对于在场内交易韩国上市股票的小额投资者的转让收益也不征税。相较之下,加密资产投资所得仍计划征税,因此对于不同资产间税负公平性的质疑,有必要予以充分审视。”



数字资产交易所协会主席Oh Sejin表示:“自2020年首次讨论加密资产所得征税以来,历经多次审议和讨论,才走到今天。其间,围绕所得分类、征税基础设施及实施时点,各方交换了多种意见,争议至今仍在持续。我认为,这表明社会已形成共识,即该制度是需要慎重处理的事项。”


本报道由人工智能(AI)翻译技术生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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