口头租赁等轻微违规
执政党与政府给予自行整改期
共同民主党与政府决定,对非投机目的的口头租赁、高龄农民撂荒等轻微违反《农地法》的行为给予自行整改期,引导其恢复正常并合法化。这是针对“政府通过农地调查夺走农民土地”等不信任与反对情绪扩散而出台的补充措施。但对于无实际耕作意愿、以赚取差价、开发收益或补偿等为目的取得和持有农地的投机性违法行为,政府将依原则下达恢复原状及处分命令。
执政党与政府21日在国会举行协商会,讨论了包含上述内容的《农地全面调查推进情况及后续措施计划》。
国会农林畜产食品海洋水产委员会共同民主党干事、议员 Yoon Junbyeong 说明称:“对于投机及重大违法行为,将依照法律和原则处置;对于农村现实中发生的惯常性、轻微违法行为,则恢复为正常的农地利用关系。这是对这一基本原则的具体化。”全面调查确认存在撂荒或违反租赁规定时,将首先给予自行整改期,使当事人可亲自耕作,或以《农地法》允许的方式出租农地,消除违法状态。若难以在期限内完成整改,则可委托农地银行出租及管理,政府计划暂缓其处分义务。具体整改期限将于今年内制定特别措施法确定。对于农民之间为便利而交换农地耕作,或一名承租人集中耕作村内农地等与投机无关的惯常性租赁行为,只要委托农地银行,也将暂缓处分。对于共有农地,如非出于投机目的,经持有过半份额的共有人同意后,也可委托农地银行出租。
为防止承租人被迫迁出等现场混乱,“租赁特别整改期”也将延长至11月15日。持有满3年的农地,如在调查期间委托农地银行出租,将被排除在补充调查对象之外,也不视为违反租赁规定。
对于被认定为非法改变用途的农地,如不属于损毁农业振兴区域内农地等重大违法行为,也将给予事后合法化机会。这是自1988年以来时隔38年再次实施。对于即使经过合法用途变更程序也可在农地上设置、但因未办理许可或申报而处于违法状态的农业用、公共及其他设施,将允许申请事后用途变更;符合条件的,将通过征收农地保护负担金等程序推动合法化。反之,对于无实际务农意愿、以赚取差价或开发收益等为目的取得农地,或将农业振兴区域非法改作堆场、露营地等非农业设施的行为,将予以严厉处置。农林畜产食品部列举了典型投机类型,包括在土地交易许可区域提交虚假务农计划书取得农地后擅自撂荒或非法出租,以及通过农业法人取得农地后从事房地产业等。
农林畜产食品部相关人士强调:“在新城等土地交易许可区域,122人提交虚假务农计划书取得农地后,仍让原所有者耕作,并非法攫取规模达422亿韩元的投机收益,这属于农地投机的典型案例。对于此类重大投机及非法改变用途行为,将依法下达恢复原状命令,并在必要时一并作出处分命令。”
执政党与政府计划制定特别措施法,明确暂缓处分和事后用途变更追认的对象与程序,并同步推进修订《农地法》。同时,还将研究增加农地收购、农地年金等农业结构改革及农地市场稳定化项目的预算。
农林畜产食品部长官 Song Miryeong 表示:“农地全面调查是准确掌握我国农地现状、使农地制度适应现实,并推动农业和农村发展的起点。相关措施将确保善意农民和民众不会遭受不利影响或不便,希望大家不必感到不安,并积极配合调查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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